张大妈是一位72岁的孤寡老人,一年前她的老伴儿去世,儿子早已定居国外。老伴去世后,张大妈选择把房子卖了,住进了当地的一家养老院。她性格非常开朗、又很热情,与养老院的老人们相处得都很好。但是,外表开朗的她却患有轻度的抑郁症,吃药对于她的病情没有任何效果。于是社会工作者小王便希望通过非药物的方式,即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给予其帮助,小王每周都要来探望她,通过与张大妈的面谈来帮助她解决复发的抑郁症。很奇怪的是,每次小王来探望张大妈与其面谈时,张大妈都会给小王讲述她和老伴曾经一起参加单位组织的歌唱比赛的活动,并详述了整个比赛以及获奖的全过程。尽管小王已经听了好多遍这个故事,但她还是不厌其烦地决定继续听下去,并决定用缅怀往事疗法对张大妈进行引导,改善其当前的情绪,逐渐适应现在的生活。 问题:1.结合上述案例,请详细说明缅怀往事疗法在助人过程中的具体运用。2.请简述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
第1题:
曹蕴今年7岁,下面哪些行为,相对人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
A.曹蕴接受叔叔赠与的一块手表
B.曹蕴品学兼优,一家公司给她奖学金500元
C.邻居张大妈委托曹蕴给儿子写一封信,张大妈给她一块雪糕作为报酬
D.曹蕴受邻居委托,每天带邻居5岁的孩子上幼儿园,邻居每月给她一盒巧克力作为报酬
第2题: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D、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A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第3题:
张大妈从菜市场买了一捆油菜。以下是她在家中烹调该菜的情景:张大妈在切菜板上切菜,然后接了一盆水,将切碎的油菜泡进去。半小时后,开始炒菜。张大妈将锅烧得冒烟,倒进两大勺油。她认为火旺油大,菜才好吃,并且植物油多吃一些也没关系。张大妈还在饭店学了一招,炒青菜时加点食用碱。可以保持菜的碧绿好看。她除了向锅里加了一小勺碱外。还加了一碗水。这是因为她牙口不好,希望把菜煮得烂糊一些,才好消化。 张大妈最后说:“吃盐多不健康。加点酱油,再多点味精调调味就可。”
(1)指出张大妈烹调中的错误和误区。
(2)简述正确烹调绿叶蔬菜的要点。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河北省北村张大妈家中三口均外出打工,只留张大妈一人。张大妈因患风寒久治不好,于是参加了某个以练气功的“神功大法研究会”,该研究会以“治病救人”为口号,并宣称自己是行善德的宗教组织,教人治病不吃药,只练功病就会好,在该研究会的活动中,北村有五位老人应为病情恶化而身亡。张大妈便退出了“神功大法研究会”,改投基督教,之后张大妈按规律吃药并参加运动,很快风寒症状减轻,于是她到北村公众操场现身传教,原“神功大法研究会”会员中多位转信基督。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 张大妈变换信仰,对宗教不忠诚,和我国宪法中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有一定冲突
B、 题中张大妈通过现身传教的方式使得“神功大法研究会”会员中多位转信基督是一种非法行为
C、 张大妈非常正确地做到了基督教教人品德高尚、帮助关爱他人的要求,因而对于张大妈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
D、 “神功大法研究会”不是宗教,而是非法组织
、【答案】BD
【考点】本题考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宗教信仰自由。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与邪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邪教具有反社会、反政府的特征,其歪理邪说与宗教教义是相对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若干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国家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依此,“神功大法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而是可以认定为邪教的非法组织,故D项正确,应当入选。对于A项,因为“神功大法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谈不上张大妈对宗教忠诚不忠诚的问题,而且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张大妈就算日后不信基督教而该信佛教,其改变宗教信仰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是错误的,不能入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奉行马克思主义唯物世界观,坚持无神论作为社会的主流认识,公开场合宣传无神论。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就其本质来说,它与我们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基督教有教人心境高洁、汜爱他人的良好一面,也有其主张有神论的一面,按照我国的法律和社会政策,张大妈的信教行为并不能给予鼓励,故C项错误,不能入选。我国《宪法》第36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张大妈在北村公众操场这样的公众场合传教是非法的,B项是正确的,应当入选。
第7题:
第8题:
服务员小王无意中把一位客人的手机弄掉在地上,她立即捡起并连声向客人道歉,但客人却粗暴地责骂小王。小王便与客人争吵起来,你认为她的做法( )。
A、是合适的
B、欠妥当
C、可以理解
D、应该受到批评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