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二级)

某男近日听邻居议论儿子不像自己,而怀疑并非亲生。于是多方调查,未果。终日茶饭不思,失眠。该求助者的问题可能是()。A、应激反应B、道德问题C、精神病性D、神经症性

题目

某男近日听邻居议论儿子不像自己,而怀疑并非亲生。于是多方调查,未果。终日茶饭不思,失眠。该求助者的问题可能是()。

  • A、应激反应
  • B、道德问题
  • C、精神病性
  • D、神经症性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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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双方离婚后,男方因怀疑儿子井非自己亲生,遂私自带着儿子到某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男方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并出示了鉴定结论。女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不申请重新进行亲子鉴定。男方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可以采信吗?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自行委托鉴定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向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一项活动。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并未限定当事人不能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论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当然,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相互质证。在有关否认亲子关系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带着子女到鉴定部门做了亲子鉴定,对方只是不予认可鉴定结论,却又没有提供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同时又没有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可以对一方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予以采信。


第2题:

黄某带着8岁的儿子黄小出去玩,路过邻居门口,黄某指着邻居家门口拴着的大狼狗对黄小说:“你拿个棍子去打它,它以后就不敢咬你了。”黄小于是拿着棍子去打,结果狗将绳子挣断把黄小咬伤,对此,( )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黄某教唆黄小去打狗,结果被咬,应当由黄某承担责任。

第3题:

小张怀疑邻居偷走了自己家放在花园里的珍贵盆栽,便未经许可强行闯入邻居家要找自己的盆栽,该行为侵犯了邻居的( )


参考答案:住宅权


第4题:

胡某绑架了其朋友金某的儿子,要求其交付赎金100万元。后又念及自己与金某是多年的好友,且金某多次在物质上帮助过自己,觉得这样做良心不安,于是将金某的儿子送回了金家,则胡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
【考点】犯罪形态。详解: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是否提出勒索要求或者是否勒索到财物,不影响犯罪的既遂。本案中,胡某已经控制了金某的儿子,并向其家属提出了勒索要求,已经构成绑架罪既遂。其后良心发现送回金某之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过表现,属于量刑时的酌定情节。

第5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第6题:

案例三:

案主赵某,男,40岁,小学时因被怀疑偷同学的东西,曾遭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讥笑,回家后又不容分说被父亲打骂,自此心情一直很压抑,脾气也很古怪,有时遇到很小的事情便会表现出暴躁情绪,生怕自己受委屈吃亏。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好而离异。离婚后,儿子小明归赵某抚养。赵某没有固定的工作,对儿子在生活上很是关心照顾,尤其对儿子的学习要求很严格,当儿子考试成绩不好时,便常常毒打儿子,这使儿子十分怕他。有一次邻居听到小明的哭叫声跑了过来,才把孩子从拳打脚踢中拉了出来,孩子被打得浑身多处是伤,在邻居的劝说下才被赵某送往医院。赵某一直不承认自己打儿子有什么过错,因此这种情形未来还有可能发生。

问题:

(1).请结合案例说明家庭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是什么。

(2).作为家庭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辅导措施?


正确答案:
[答题要点]
1.家庭社会工作的目标在于协助家庭发掘自身及社会资源,增进家庭功能,改善家庭关系,解决家庭困难。每一个家庭都有向往和睦、轻松、愉快生活的期望,每一个家庭也蕴藏着不可低估的能量与资源。社会工作者应充分相信家庭自身的能力,相信家庭在调整自身系统的过程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适时对家庭给予社会性支持,这是家庭社会工作所遵循的工作价值观。
2.针对案主情况,可以采取如下的辅导策略:通过心理测量量表的使用,正确评估案主的心理状况。深入访谈,和案主一同分析和寻找问题的根源,寻求处理个人心理问题方面的辅导策略。建议案主参加讲座或辅导,或与孩子的老师联系,学习合理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看案主是否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如符合可协助其申请低保,以实施家庭救助。建议案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个人的就业能力,寻找稳定的工作。
[试题分析]
1.选择本案例的原因是:这是一个家庭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社会工作者针对案主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家庭为本进行社会工作的介入,运用一些专业方法、技巧,动员社会及家庭资源,促进家庭正常的运转和发展,协助家庭共同走出困境,适应未来的生活。该案例考查了家庭社会工作必须遵循的价值观及对家庭社会工作实务的基本掌握情况。
2.本案例注重考查的重点与技巧在于:
(1)家庭社会工作首先要以巩固家庭为首要任务,坚持以家庭为本的出发点和重要原则。由于每个家庭的结构、功能及规则不同,影响到家庭成员的观念、性格特质的形成。因此,单纯强调案主赵某的原因无济于事,要注重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调整和改变。
(2)社工介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协助家庭生活能够有序运转,为家庭提供经济、心理和法律援助,改善家庭环境,改变家庭结构,维持家庭成员之间的平衡和谐关系。这就要求社工在实际介入过程中要把握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有机联系,为家庭成员提供具体的帮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3.本案例回答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家庭社会工作是一项整合性的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应当针对不同家庭的需要,选择一种或数种理论、方法与技巧整合运用在具体的案例当中。家庭问题多种多样,社工的介入策略也应当因人而异,在征得服务对象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和具体资源情况灵活运用。

第7题:

万某去世时未立下遗嘱。在万某去世之前,其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经去世。其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其大女儿遗有一亲生女儿乙和一养子丙,二女儿遗有一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他们中哪些人有继承权?(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万某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均先于万某死亡,养子和亲生女儿的子女均为万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故他们均享有代位继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第8题: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卢某与郑某在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收养手续

B.邻居甲证明l5年前郑某领回卢某,并供养卢某读书

C.护士乙证明郑某生病的2年间,一直是由卢某在床前照料

D.中学教师丙证明卢某在该校读书期间的家长会一直由郑某出席


正确答案:A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证明待证的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只有A选项中的证据能够单独证明郑某与卢某的养父子关系,其他证据都不能单独证明该案件事实,因此,选项A正确。

第9题:

秦始皇时期,某官府接到报案,报案人称邻居盗窃其铜板二百钱,对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官府调查到,盗窃铜板的乃邻居十八岁的六尺大儿子,则该大儿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即使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减轻刑事处罚
B、若官府调查到,报案人实施了故意诬告,并无盗窃的情况,则对报案人实施反坐
C、盗窃的铜板数额直接影响本案定罪的轻重
D、若官府调查到,盗窃的铜板确实是报案人的邻居的大儿子偷的,而且邻居知道盗窃事后还为儿子隐瞒,则邻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如果孩子身高超过六尺五寸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故A选项正确;(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故B选项正确;(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秦律把赃值划分为三等,即一百一十钱、二百二十钱与六百六十钱。对于侵犯财产的盗窃罪,依据以上不同等级的赃值,分别定罪。一般赃值少的定罪轻,赃值多的定罪重,故C选项正确;汉宣帝时,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该案发生在秦朝时期,尚未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而根据秦代法律,邻居和他的大儿子应当连坐,故D项错误。题干要求选非,D选项应入选。

第10题:

在婆媳双方产生分歧和矛盾是,作为中介的儿子,必须向着自己的亲生母亲,对妻子进行责骂。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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