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试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题目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 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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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万元,后来甲违约,给乙造成近10万元的损失,则( )做法正确。

A.甲的实际赔偿数额不会超过5万元

B.乙可以请求甲双倍支付违约金

C.甲必须赔偿乙所有的损失

D.乙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增加违约金


正确答案:D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 81~85 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第 81 题 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第3题:

:甲将其所有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到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l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条件是客观上可能会发生但不必然会发生,否则就不是条件。期限则是固定的时间段,时间肯定是必然存在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是期限。由于死亡时合同终止,因此是附终期的合同。本题的难点在于有可能认为乙的死亡暂时不确定,因此认为是条件,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必然会发生的事实一定不是条件,否则再附条件就没有意义。

第4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5题: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第5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参考答案:D

第6题:

抵销是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选项所列情形哪些属于抵销?( )

A.出租人不支付承租人对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承租人早应支付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借款,附有抵押权,乙又欠甲货款没有担保,甲主张借款与货款冲抵

C.甲欠乙货款,双方约定将该货款与寄存于乙处的货物冲抵

D.甲欠乙货款届期未还,后来又将其房屋出租给乙1年,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乙一次性向甲支付租金,现甲主张某货款与租金冲抵


正确答案:AB
「考点」抵销
「解析」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抵销必须是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可以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但是,不能将自己已届清偿期满的债务,单方主张与对方未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以保护对方债务人的期限利益。
在本题中,A选项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都是金钱债务,且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故二者的债务可以抵销。B选项中双方债务为同一种类,乙的债权虽有抵押权,但抵销使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无抵押权适用的余地,故不受是否有担保的影响;C选项中甲乙之间的债务属于不同性质,无法抵销;D项中甲的债务已届清偿期,而乙的债务未届清偿期。故甲不能单方主动行使抵销权。

第7题:

甲向乙借款3万元,约定以甲所有的音响设备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乙可以无条件的将其这一抵押权转让给丙。()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l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 93~95 题。

第 93 题 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合同的本质区别是,期限在未来必将到来而条件在未来不一定必然产生。由此可知,本案是附期限的合同,因为不管怎样乙必将死亡,A、B项错误。《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再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案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直至乙去世",意味着当乙去世时合同失效,C项错误,D项正确。

第9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条件是客观上可能会发生但不必然会发生,否则就不是条件。期限则是固定的时间段,时间肯定是必然存在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是期限。由于死亡时合同终止,因此是附终期的合同。本题的难点在于有可能认为乙的死亡暂时不确定,因此认为是条件,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必然会发生的事实一定不是条件,否则再附条件就没有意义。

第10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 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 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 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若本案中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下列关于合同解 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B.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
C.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D.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 之前通知承租人。”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 同。”故BCD说法正确,排除。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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