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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

题目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如果属于出租人过错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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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经甲同意,乙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D
「考点」附合
「解析」《民通意见》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 81~85 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第 81 题 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第3题:

:甲将其所有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到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l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条件是客观上可能会发生但不必然会发生,否则就不是条件。期限则是固定的时间段,时间肯定是必然存在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是期限。由于死亡时合同终止,因此是附终期的合同。本题的难点在于有可能认为乙的死亡暂时不确定,因此认为是条件,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必然会发生的事实一定不是条件,否则再附条件就没有意义。

第4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5题: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第5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条件是客观上可能会发生但不必然会发生,否则就不是条件。期限则是固定的时间段,时间肯定是必然存在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是期限。由于死亡时合同终止,因此是附终期的合同。本题的难点在于有可能认为乙的死亡暂时不确定,因此认为是条件,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必然会发生的事实一定不是条件,否则再附条件就没有意义。

第6题:

宋斌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杨民,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7万元,杨民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宋斌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杨民为了经营酒店,经宋斌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4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杨民要求宋斌维修,宋斌拒绝,杨民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宋斌、杨民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对于杨民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宋斌、杨民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装修物归宋斌所有,且宋斌无须支付费用

B.装修物归宋斌所有,且宋斌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C.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宋斌所有

D.由杨民无条件拆除,费用由杨民自理


正确答案:C
「考点」添附
「解析」《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承租人杨民是经过了出租人宋斌即产权人的同意而维修的,故应当适用《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因此,答案为C。

第7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参考答案:D

第8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l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 93~95 题。

第 93 题 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D
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合同的本质区别是,期限在未来必将到来而条件在未来不一定必然产生。由此可知,本案是附期限的合同,因为不管怎样乙必将死亡,A、B项错误。《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再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案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直至乙去世",意味着当乙去世时合同失效,C项错误,D项正确。

第9题:

根据材料回答 96~100 问题:

甲有一套房屋,租赁给乙,租期5年。第3年时,甲欲转让该房屋。承租人乙、其兄丙均主张购买。甲私下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经查,乙在承租期间,对该房屋私自进行了装修,改变了房屋的主体结构,共花去装修费5万元。在第2年时,乙经甲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戊。请回答下列问题:

第 96 题

设甲每年向乙收取租金2万元,乙向丙收取租金3万元,乙向丙的转租期限为5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多出的1万元租金由乙享有

B.多出的1万元租金由甲享有

C.转租期限应为5年

D.转租期限最多为4年


正确答案:AD
依据《合同法》第225条的规定,租金应归乙所有。转租延长租期应得到出租人的特别同意,否则以原租期为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10题:

甲有一所危漏房屋出租,乙因急于寻找落脚处,便与甲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后来由于该房屋有倒塌危险,乙找到甲欲解除合同,甲不同意,那么( )。

A.乙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该房屋危及人身安全

B.乙无权解除合同,因为其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已经得知该房屋为危楼

C.乙应与甲协商,甲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o⊙)

D.乙只能要求甲负修缮的义务,不能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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