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环宇是甲国的一家国有公司。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由于使馆认为环宇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使馆可以就环宇的违约行为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B、环宇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环宇的行为构成甲国的国家行为,因为其为国有公司D、甲国须对环宁所交货存在质量上的瑕疵承担国家责任

题目

环宇是甲国的一家国有公司。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由于使馆认为环宇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乙国使馆可以就环宇的违约行为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
  • B、环宇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
  • C、环宇的行为构成甲国的国家行为,因为其为国有公司
  • D、甲国须对环宁所交货存在质量上的瑕疵承担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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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船东的客轮(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具有丁国国籍的乘客A某和B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

A.丙国通常根据A某或8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丁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C
【考点】关于外国船舶上的刑事管辖权的规定
【解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条第l款规定:“沿海国不应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以逮捕与在该船舶通过期间船上所犯任何罪行有关的人或进行与该罪行有关的任何调查,但下列情形除外:①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②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领海的良好秩序的性质;③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地方当局予以协助;④这些措施是取缔违法贩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的。”可见,本题中在乙国注册的货轮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船上的乘客发生了斗殴事件,原则上作为沿海国的丙国没有权利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若船长或者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向沿海国印丙国进行请求,则丙国可以对该事件行使刑事管辖权。由于该货轮的船旗国是其注册登记国即乙国,所以,本题中只有C项正确,而ABD不正确。

第2题:

甲国人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问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亨利目前位于乙国领土上,其身份为非法入境者 B.亨利目前位于丙国领土内,丙国有权对其提供庇护 C.丙国有义务将亨利引渡给甲国 D.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


正确答案:AD
【考点】使馆的地位
【详解】关于A,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但使馆仍为乙国领土,只是在此处使馆有其特权与豁免,故A正确。关于B,它将使馆当作他国领土,因此是错误的。关于C,引渡是一个国家的权利,并不是义务,故C的说法错误。关于D,由于使馆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因此,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故D正确。

第3题:

黄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黄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如黄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甲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黄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

D.如甲国表示放弃黄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黄某本人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D

第4题:

甲乙两国因边境争端发生冲突,甲国单方面暂时关闭了该国驻乙国使馆。布莱恩为乙国派往甲国的领事馆馆长。玛丽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一秘,被乙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布莱恩在获甲国准许并颁发领事证书后,即可开始其领馆馆长职务
B.乙国宣布玛丽为不受欢迎的人,须向甲国说明理由
C.甲国关闭使馆应经乙国同意后方可实现
D.如甲国不将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玛丽召回或终止其职务,则乙国可拒绝承认其为甲国驻乙国使馆人员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关系法和外交特权与豁免。A对,在获接受国准许并颁发领事证书后,领馆馆长方可执行职务。B错,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任何派遣国使馆人员,并无须向派遣国说明理由。C错,在外交关系建立并互设使馆之后,由于某种原因,一国也可以单方面暂时关闭使馆,甚至断绝与另一国的外交关系。D对,如在派遣国使馆人员入境后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则派遣国应酌情召回该人员或终止其使馆人员的职务。否则,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甚至令其限期离境。

第5题:

甲乙两国在建交后两五年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关于两国的上述做法,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国的行为应承担国家责任
B.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降为代办处的行为违反国际法
C.乙国可以查封甲国使馆的财产作为报复
D.乙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中的反报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强制方式。就乙国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而言,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反报行H本身也不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不承担国家责任,A错。在国际实践中,单纯的降级或断交常常被认为是两国进行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一般不带来法律义务的违背。因此,甲国的行为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姿态,但不是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B错。甲国使馆的财产为外交财产。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规定的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这项特权即使两国断交、使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C错。D正确,本题的情况属于反报。

第6题:

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7题: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乙国抵免限额是( )。

A.16

B.14

C.12

D.24


正确答案:C
计算分国抵免限额
乙国抵免限额=[(100+40+30+30)×40%]×30÷200=80×30÷200=12(万元)

第8题: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设甲、乙、丙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够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哪项?( )

A.甲国国民独资在乙国建立的外资公司

B.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在丙国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C.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合资的公司A在丙国进行投资

D.A公司在甲国注册并在甲国设有主要营业点,A公司在乙国的投资


正确答案:B
46.答案:B 考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范围讲解:就合格的投资者而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2) 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国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法人,所以首先排除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故B项人选。A项的情况属于 ‘‘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所以可以被承保。C项的情况属于“法人”(公司 A)的多数资本为几个会员国或者其国民(甲国、乙国)所有,且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所以C项也是合格的投资者。D项属于“该法人(公司A)在一会员国注册(甲国)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且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甲国不等于乙国)”,所以D项是合格的投资者。故本题选B。

第9题:

莱斯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科尔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科尔目击了莱斯因与他人争执并将对方杀死的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

A.如甲国表示放弃莱斯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B.如科尔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要求甲国放弃莱斯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莱斯提起刑事诉讼
D.甲国放弃莱斯管辖豁免的表示必须经过莱斯同意才有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外交人员也免除作证义务。外交人员的特权与管辖豁免可以由其派遣国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外交人员自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故A对、BC错。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的放弃一旦由其派遣国作出,就不论其本人同意与否,D错。

第10题:

甲国派赛德赴任其驻乙国的甲国使馆,担任行政人员,丽萨是其妻子,小阿里是他们12岁的儿子,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关于甲国使馆及赛德一家的特权和豁免,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丽萨和阿里享有与赛德相同的特权与豁免
B.在赛德从甲国进入乙国赴任时,其行李免受海关查验
C.甲乙两国发生武装冲突时,乙国可以查封、扣押甲国使馆的档案
D.当甲国使馆发生火灾时,乙国消防人员可不经馆长同意而进入甲国使馆救火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外交关系法——外交特权与豁免。A正确,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行政和技术人员和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果不是接受国国民,而且不在该国居留者,也享有外交人员享有的特权与豁免。B错,行政和技术人员从派遣国进入接受国海关时,其行李不能免受海关查验。C错,使馆的档案不得侵犯,即使当派遣国与接受国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能例外。D错,使馆的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的许可,不得进入馆舍。即使是在使馆发生火灾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灾难时,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的许可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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