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甲为一摩登女郎,为了留住青春,自拍多张写真集,并放人自己的博客之中。乙进入甲博客,浏览了甲的写真集并将该写真集贴到自己博客当中。则乙的行为:()A、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C、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和肖像权D、既没有侵犯甲的隐私权,也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

题目

甲为一摩登女郎,为了留住青春,自拍多张写真集,并放人自己的博客之中。乙进入甲博客,浏览了甲的写真集并将该写真集贴到自己博客当中。则乙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 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 C、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 D、既没有侵犯甲的隐私权,也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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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无须自己注册域名、租用空间和编制网页,只要免费注册申请即可拥有自己的blog空间,这类博客称为()。

A.社区博客

B.附属博客

C.托管博客

D.独立博客


参考答案:C

第2题:

在进行博客营销时,企业一定要建立自己的博客系统,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备份,以确保网站可靠稳定地发展下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甲在自己博客上创作了一篇网络小说《未来世界》。乙影视公司未经甲许可,擅自将其改变成电影,侵犯了甲的:

A.隐私权

B.专利权

C.著作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


正确答案:C

第4题:

以下关于博客营销描述错误的为()

  • A、企业的博客营销需要以博客托管网站为基础
  • B、企业的博客营销需要以优秀的博客为基础
  • C、企业的博客营销需要以良好的博客环境为基础
  • D、企业的博客营销需要以博客系统为基础

正确答案:A,C,D

第5题:

自拍∶拍照

A.铁矿∶金属 B.茶馆∶场所
C.微信∶博客 D.船舱∶飞船

答案:B
解析:
种属关系。自拍属于拍照的一种形式,茶馆属于休憩的一类场所。A项,铁矿属于矿石,不属于金属。C项,微信和博客是并列关系,都是一种社交平台。D项,船舱是飞船的一部分,二者是组成关系。

第6题:

甲为时尚杂志模特。某日,甲将自己的多张生活艺术照上传至自己的微博。乙浏览了甲的微博后,将这些照片转贴至自己的微博上,并附评论称甲为某名人的秘密情人。经查,乙的评论不实。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 A.隐私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姓名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点是侵犯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简单地说,侵犯隐私权,属于披露“不愿被知道的真实”害人;侵犯名誉权,属于“捏造事实说假话”害人。本题选C。

第7题:

拍卖所得价款,无法退还被救助方,自拍卖之Et起满( )无人认领的,上缴国库。


参考答案:C

第8题:

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

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ABC
「考点」肖像权
「解析」首先,甲与某影楼签订了由该影楼为其拍摄写真集的加工承揽合同,但是,影楼在超出合同约定的适用范围之外,也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甲的照片卖给某制药公司做广告,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其次。关于影楼对该写真集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人,对同一摄影作品,著作权可以与其他权利同时存在,但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该作品上存在的其他权利。因此,影楼享有著作权,选项B正确。但其擅自将其中的一张照片转让给制药公司做性药品广告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选项A正确。同时,虽然公司未经甲同意,将其照片使用在性药品的广告上,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并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选项D错误。

第9题:

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第10题:

怎样利用照相机的自拍装置拍好自拍像?


正确答案: 外出旅游时准备一架这种照相机,会给旅游摄影带来许多方便。有了自拍装置,不必请他人帮忙也能进行拍摄,但要拍好自拍照应掌握一些基本技法。
自拍像可分两类,一类是拍摄自己一个人的,一类是拍摄自己与他人合影的。拍摄这类自拍像,除需掌握一般的摄影方法外,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拍摄自己独立一人的自拍像时,首先要用三脚架固定好照相机的拍摄位置,然后用照相机进行取景,确定自己被摄位置与照相机之间的距离以及自己在画面构图中的位置,预先调好照相机与被摄者(即本人自己)的距离,准确对焦。由于自拍装置启动快门到关闭快门大约为10秒钟内,因此自拍时,自己站立的位置与照相机之间距离不能太远,应在打开快门后的10秒种内能赶到所选位置上。又因为单人自拍时,取景对焦实际上是空镜头,因此,取景时事先要找好参照物,以便以后能站立在焦距准确的位置上。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尽可能用较小一点的光圈,这样可利用景深原理来弥补因对焦不准而影响人物清晰度的问题。
2.自拍单人像时,由于画面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因此自己的神态、姿势如何对这张照片的成功与否影响很大。为此启动快门前,最好事先演习一下,多设计几个自己感到满意的姿势,以便正式启动快门拍摄时,能从容就位,拍好照片。
3.快门启动按钮启动后,照相机会发出“吱——”的响声,这时快门尚未打开,你要赶紧在这段时间(约10秒钟)赶到所选拍摄位置上,当听到照相机发出“咔嚓”一声响声后,说明快门已打开并迅速关闭。这时你才能离开拍摄位置。
与他人合影的自拍照,应该说比单人自拍照容易掌握,因为合影照在镜头中事先已有一个拍摄对象了,容易对焦和选取镜头。要注意的是,合影照中应事先安排好自己所站的位置,并尽可能使画面协调和谐。其他操作程序与单人自拍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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