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美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C、乙公司不能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D、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题目

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美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
  • 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
  • C、乙公司不能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
  • D、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由有:( )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A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知识产权担保
【解析】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卖方的免责理由有:(1)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2)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3)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4)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A错误,BCD正确。

第2题:

甲国的如下哪些行为,无法使乙国法院获得管辖权()

A.甲国在乙国法院起诉乙国某公司

B.乙国某公司起诉甲国政府违约,甲国外交部派出律师出庭应诉

C.乙国两公司就某房产所有权所生纠纷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以第三人身份介入该诉讼

D.甲国在乙国因从事商业活动而被诉


参考答案:D

第3题:

根据下列受害人的情况,国家可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是:

A.甲国公民在乙国境内被乙国的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逮捕,用尽一切可行使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手段均无效后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B.甲国某公民在乙国境内旅游期间被乙国公民抢去其财物,身无分文,因而到甲国驻乙国使馆要求外交保护

C.甲国公民在乙国的财产被乙国强制征收和扣押,在要求甲国外交保护期间因涉外婚姻而丧失甲国国籍,取得丙国国籍

D.甲国公民在乙国诉讼,一审终结后觉得乙国法院有意偏袒另一方乙国公民,要求甲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正确答案:A
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使国民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必须是可以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二是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的国籍;三是在提出外交保护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方法。B项要求外交保护的损害必须是由国家不当行为所致,如果损害仅涉及到外国私人的行为,国家不存在责任,不得行使外交保护。C项中甲国公民未持续保有甲国的国籍,因而无权要求甲国的外交保护。D项中甲国公民在乙国尚未用尽乙国法律规定的一切可利用的救济方法,因而无权要求外交保护。 

第4题:

甲国建筑公司投资兴建乙国水库工程。甲国某银行为该工程出具了见索即付保函。后由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继续。乙国与甲国建筑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两国均为有关投资公约的缔约国,依相关公约及规则,下列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即使乙国内战,甲国银行仍需履行保函义务
B.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期间,甲国可对建筑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C.如建筑公司不服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裁决,可向国内法院上诉
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具有终局的效力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见索即付保函和投资争端的解决。A对,该选项涉及见索即付保函的无条件性,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与保函中的约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B错,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7条规定,当争议被交付“中心”仲裁后,缔约国不应采取外交保护措施。C错误,依公约第53条规定,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D正确。

第5题:

甲国A公司依照乙国疯啦全额投资设立了B公司。后B公司与A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应确定B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

A.甲国

B.乙国

C.甲国或乙国

D.丙国


参考答案:B

第6题:

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英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

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

C.乙公司可以向英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D.乙公司不能向英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


正确答案:AC
【考点】海外投资保证
【解析】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美国政府官办的专业保险公司,是美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承保机构,经营美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承保特殊的政治风险。本题中甲国对乙公司的征用是由甲国的内战造成的,属于政治风险中的战争内战险,是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承保的险别,因此,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赔偿后,取得向甲国索赔的代位求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项。

第7题:

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 

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 

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 

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 


【答案】BC

  【考点】国际航空法

  【解析】根据领空主权原则,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

 

第8题: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设甲、乙、丙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够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哪项?( )

A.甲国国民独资在乙国建立的外资公司

B.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在丙国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C.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合资的公司A在丙国进行投资

D.A公司在甲国注册并在甲国设有主要营业点,A公司在乙国的投资


正确答案:B
46.答案:B 考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范围讲解:就合格的投资者而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2) 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国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法人,所以首先排除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故B项人选。A项的情况属于 ‘‘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所以可以被承保。C项的情况属于“法人”(公司 A)的多数资本为几个会员国或者其国民(甲国、乙国)所有,且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所以C项也是合格的投资者。D项属于“该法人(公司A)在一会员国注册(甲国)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且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甲国不等于乙国)”,所以D项是合格的投资者。故本题选B。

第9题:

甲国在内战期间,其国防部为了军事用途,征用了投保人美国乙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的所有汽车。乙公司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请问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自然风险

B.乙公司遭受的损失属于政治风险

C.乙公司不能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只能向甲国索赔

D.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然后由其向甲国索赔


正确答案:BD
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美国政府官办的专业保险公司,是美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承保机构,经营美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承保特殊的政治风险。本题中甲国对乙公司的征用是由甲国的内战造成的,属于政治风险中的战争内乱险,是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承保的险别;因此,乙公司可以向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索赔,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赔偿,取得向甲国索赔的代位求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第10题:

共用题干

假设甲乙丙三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依据公约的规定,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
A、甲国国民独资在乙国建立的外资公司
B、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在丙国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C、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合资的公司A在丙国进行投资
D、A公司在甲国注册并在甲国设有主要营业点,A公司在乙国的投资

答案:B
解析: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包含限制性条款。A项中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C项中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D项中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都是限制性商业条款。而B项中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故A、C、D三项当选。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国民;(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故B项表述错误,应当选。


国际合作开发合同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同形式。国际合同主体必须一方是东道国政府或法定的国家公司,另一方为外国公司。BOT合作方式为“建设一运营一转让”是利用的外资方式之一,B项正确。BOT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其最重要的特点是涉及众多当事人,当事人签订一系列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种:①特许权协议;②建设合同;③回购协议;④货物合同。同时BOT方式中还涉及供应合同、管理合同和保险合同等,故A、B、C、D项表述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投资者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或司法的救济手段,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但该公约并没有要求用尽当地行政、司法救济,作为提交中心管辖的先决条件。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本题的考点是国际重复征税的几种解决办法。国际重复征税源于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国际上,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优先权原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在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情况下,居住国就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20%=40万美元,A选项正确。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全部用来抵充其居住国应纳税额,没有限额的限制。故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40%=26万美元,故B选项正确。限额抵免是指纳税人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冲抵的已缴来源国税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境外来源所得按照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故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20%-70*20%=40万美元,故C选项正确。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总应税所得中扣除在国外已纳税款。故如果居住国采用扣除法,则凯特在该年度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应为:(200+70-70*40%)*20%=48.4万美元,故D选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