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多选题2008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09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是哪些?( )A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B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C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D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题目
多选题
2008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09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是哪些?( )
A

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

B

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C

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D

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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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正确答案:ACD
暂无

第2题:

甲公司生产了一批台灯,并擅自在该批台灯上使用乙公司拥有的照明电器类商标“光明”;甲公司将该批台灯委托给不知情的丙公司保管;甲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均侵犯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答案:错
解析: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对该批台灯系侵权产品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不构成侵权。

第3题:

2004年7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德国乙公司,合同注明德国乙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s国。2005年lO月,s国丁企业控告该国丙进口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s国一有效专利权。关于本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合同规定了货物的最终转卖地

B.中国甲公司应直接赔偿S国丙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

C.中国甲公司应赔偿德国乙公司被迫诉而产生的损失

D.中国甲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仅限于德国境内


正确答案:AC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中知识产权担保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虽然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不是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这是不现实的,对此公约第42条规定了以下限制标准。第一,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本题A选项正确,因为题干中说明了合同注明德国乙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S国。8选项不正确,依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应对德国乙公司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而不是对s国的丙进口公司直接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C选项正确,因为中国甲公司依公约应对德国乙公司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因此应赔偿乙公司被追诉而产生的损失。D选项不正确,甲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不限于德国境内,因为本题中甲公司知道该批货物是转卖S国的。

第4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可免责的理由是下列哪项?()

  • A、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 B、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公司生产的一批有质量问题的种子,经乙公司加工包装后,销售给丙公司,经丁公司卖给农民,种植后造成损失,应当由()先予赔偿。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第6题:

中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一批儿童玩具。玩具运到法国后法国乙公司又将其转卖到了美国。法国丙公司和美国丁公司分别依据法国法和美国法向法国乙公司提起诉讼,认为法国乙公司在法国和美国销售的这批货物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义务担保其出卖的货物上没有他人的权利
B.甲公司有义务就丙公司向乙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没有义务就丁公司向乙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甲公司交付的玩具系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完成,则甲公司不需要在本案中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公约》第41条的规定,卖方有权利担保义务。卖方必须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选项B正确。根据《公约》第42条的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果不存在《公约》规定的免责事由,卖方针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法律所提起的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有赔偿义务。选项C正确。如B项解析所述,卖方有义务保证其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但这种义务也是有限制的。一般来讲,根据转售地或使用地法律提起的赔偿诉讼,卖方没有担保义务,除非通过合同,这些地方能够被卖方预见。选项D正确。根据《公约》第42条的规定,损害的出现是由于卖方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的结果,卖方无论如何不负责任。

第7题: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
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2日交货付款。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7月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9月16日,乙公司无法偿还丙银行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反对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戊公司,该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无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乙公司的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但乙公司的银行借款于6月16日才到账,不满足双方约定的条件,因此机床买卖合同未生效,甲公司无需交付机床。
(2)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权转让有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向戊公司转让债权无须取得债务人丁公司的同意,甲公司通知丁公司后,该债权转让即对丁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4)甲公司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本题中,双方约定甲公司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当丁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5)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根据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乙公司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属于因丁公司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有权要求丁公司赔偿。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本题中,乙公司以房屋设定抵押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丙银行的抵押权未设立,无权要求实现抵押权。

第8题:

2009年3月,甲国A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乙国B公司,订立合同时A公司就知道B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丙国.2009年12月,丙国D企业控告该国进口公司C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丙国一有效专利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B公司应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

B.甲国A公司应直接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

C.甲国A公司应赔偿乙国B公司被迫诉而产生的损失

D.甲国A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仅限于乙国境内


正确答案:AC
84.【答案】AC 【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卖方的所有权担保义务【解析】 《公约》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担保第三者对其提交的货物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当第三者根据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提出要求时,卖方承担责任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第三者的权利主张是基于货物销售或使用地国家的法律的,而且这个国家是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已经为双方所知道的.如果没有明确货物的销售和使用国家,则权利主张必须基于买方营业地点所在国的法律.其二,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基于知识产权的权利或主张.如果该权利主张是基于已经申请或批准的专利权利,或已经批准的商标权利的,卖方通常被视为不可能不知道.因此,本题A、C选项是正确的.

第9题: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开始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同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2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以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7月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9月16日,乙公司无法偿还丙银行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10题:

2008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09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是哪些?( )

  • A、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
  • B、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 C、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 D、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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