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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了杀害仇人乙,往乙家中的水缸投入毒鼠强,致使乙一家三口中毒身亡,甲应当构成()A、投放危险物质罪B、故意杀人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题目

甲为了杀害仇人乙,往乙家中的水缸投入毒鼠强,致使乙一家三口中毒身亡,甲应当构成()

  • A、投放危险物质罪
  • B、故意杀人罪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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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2题:

甲、乙、丙共谋杀害仇人丁,甲提供杀人工具,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和丙用甲提供的凶器杀害了丁。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性为( )。

A.杀人既遂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杀人犯意表示


正确答案:A

第3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和乙合谋一起去盗窃,甲在外面望风,乙扒窗进入丙的家中盗窃,由于丙有事中途返回,甲发现丙时已经来不及通知乙,于是单独逃跑。丙将乙堵在家中,为了脱身,乙将丙推到在地,转身夺门逃跑。甲和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和乙合谋当天晚上一起去杀害共同的仇人丙,但甲由于害怕当晚没有前往丙家,乙单独一人前往杀死了丙。由于甲没有前往现场,因而不构和乙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C.甲打电话给乙,说其最近要杀一个仇人,得手后想到乙那躲一阵子,乙表示同意。乙事后果真按照承诺对故意杀人后的甲提供住所供其躲藏。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窝藏罪,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D.某公司司机甲违章驾驶,将行人乙撞倒,向公司经理丙汇报后,丙指使甲逃逸,致使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甲和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下列行为中,甲、乙能够构成共同犯罪的有:( )
A.甲明知乙实施盗窃,而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作为犯罪工具
B.乙与甲商定,乙在抢劫一家银行分理处后到甲的家中躲避
C.乙在杀害自己的仇人丙后找到甲,要求在甲的家中躲避,甲同意并收留了乙
D.乙在一家卡拉OK歌舞厅组织几十名年轻女性卖淫,甲帮助乙招募了几名卖淫女


答案:A,B
解析:
B、C选项,事先有通谋的是共同犯罪,事先无通谋的不构成共同犯罪。D选项中存在实质的共同犯罪行为,但《刑法》第358条第3款将这一选项中甲的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即协助组织卖淫罪,就不能再按照共同犯罪处理了。

第5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第6题:

下列情形中成立共同犯罪的选项是:

A.甲乙二人在生产作业时不小心造成火灾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自己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A项不是共犯。B项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他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C项,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不是共犯。D项,根据刑法基本理论,帮助犯属于从犯,应当和主犯定同样的罪名,适用同一法条定罪量刑,但是我国刑法分则将一些帮助犯分离出来,单独定罪。D项丙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其不成立共犯。

第7题: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为了报复乙,跟踪乙一周的时间了解乙的生活规律,确定作案时间,并找人购买改制手枪

B、甲到乙家中行窃,还未得手就被乙发现,在乙的劝说下放弃行窃,返回家中

C、甲在公交车上意图偷窃,结果遇到便衣警察,甲深感害怕,落荒而逃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A

A。答案解析:定义的关键点在于(1)犯罪还未实施(2)为犯罪做了某种准备。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A。

第8题:

甲欲杀害丙,找到好友乙要毒药,并讲明毒药的用途是“我要杀害丙”。乙劝甲不要感情用事,忍耐一下,但最后还是送给甲一瓶毒药。甲借得毒药后,正往丙的水杯中灌注毒药时被旁人发现制止。甲、乙二人的行为性质是( )。

A.甲是犯罪预备,乙是犯罪未遂

B.甲是犯罪未遂,乙是犯罪预备

C.甲、乙均是犯罪未遂

D.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无罪


正确答案:C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乙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所以甲、乙的行为均是犯罪未遂。

第9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第10题:

甲为杀死乙,放火把乙家的房屋点着,造成乙的一家三口死亡,房屋烧毁,甲的行为属于(  )。
A.想象竞合犯
B.实质数罪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A
解析:
解析:想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即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侵害了数个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本题中甲以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而触犯了数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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