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院医师公共科目

患者王某,男性,65岁,胃癌晚期,因失去手术治疗价值被某医院拒收。患者呈恶病质并伴有频繁的恶心呕吐,进食困难。其家属看到病人的痛苦和要求延续生命的强烈愿望,再次来到医院恳求收治住院,以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并表示家庭愿为病人付出各种代价。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住院。医院该不该收治该病人?根据医院的职能和任务要求,下列不正确的是()。A、医院担负治病救人的任务,应该收治这个病人B、医院有治病救人的义务,对所有病人的收治都应一视同仁C、治愈率、床位周转率是考核医院效益的指标,因而不能收治晚期癌症病人D、

题目

患者王某,男性,65岁,胃癌晚期,因失去手术治疗价值被某医院拒收。患者呈恶病质并伴有频繁的恶心呕吐,进食困难。其家属看到病人的痛苦和要求延续生命的强烈愿望,再次来到医院恳求收治住院,以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并表示家庭愿为病人付出各种代价。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住院。医院该不该收治该病人?根据医院的职能和任务要求,下列不正确的是()。

  • A、医院担负治病救人的任务,应该收治这个病人
  • B、医院有治病救人的义务,对所有病人的收治都应一视同仁
  • C、治愈率、床位周转率是考核医院效益的指标,因而不能收治晚期癌症病人
  • D、病人家属已同意支付医药费,对医院经济管理无影响,因此,应该收治这个病人
  • E、住院后病人有安全感,心理状态好,能缓解病人痛苦,应该收治这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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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患者张某,38岁,因右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待手术,与外伤截肢王某同住某医院骨科病房一房间。张某手术顺利,但与他同室的王某在张某手术的第二天臀部出此案例哪些属于医学、护理学问题,哪些属于医护伦理问题,医护伦理学与医学、护理学关系是什麽?


正确答案:
1、此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医学、护理学事实,也就是医学、护理学问题。在事实面前,张某与主管医生、护士看法不一,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医学、护理学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医务科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护理学事实,也即医学、护理学问题。2、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是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答应减免张某部分医疗费用,并给予一次经济补助,这样维护了医患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样处理也属于医护伦理问题。3、护理伦理学与护理学的关系:护理伦理学旨在解决“护理学中的伦理问题”和“伦理学中的护理学问题”。“护理学中的伦理问题”要求护理伦理学工作者具备一般伦理学知识,“伦理学中的护理学问题”要求护理伦理学工作者必须具备护理学专业知识。一方面,从事护理伦理学专业的人员如果不懂得现代伦理学与高新技术的发展,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认识和分析现代护理学与高新技术发展中面临的诸多伦理问题。另一方面,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也离不开伦理学的指导,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现代护理学与高新技术发展的结果。如果不熟知伦理学理论,就不能站在时代的高度去审视护理学及科技发展给人类未来带来的伦理困与挑战,就不可能提出解决伦理问题的思路与办法,从而推动现代护理学的发展。可见,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即现代护理学的发展和进步直接决定护理伦理观念的更新,反之,护理伦理观念的新又对现代护理学的发展给予很大影响,但都是以保障人类健康为研究目的。

第2题:

2009年8月,王某在某医院被诊断为早孕,两天后王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该医院做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过程中,王某在麻醉剂的作用下一直处于睡眠状态,手术后得知自己的手术过程被人全程观摩,感到非常羞辱。某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A.自由选择权

B.自主决定权

C.隐私权

D.知情权


参考答案:C

第3题:

王某患有冠心病(心功能1级),因诊断为龋齿欲在某三甲医院A行拔牙治疗,但A医院医生认为患者因有基础疾病,拔牙存在风险,让王某到更为专业的口腔医院进行拔牙。当王某来到口腔专科医院B时,B医院的医生认为王某有冠心病,专科医院缺乏处理冠心病的经验,让患者回到综合医院治疗。王某对A医院和B医院医生的互相推诿感到十分无奈。如果您是A医院的口腔科医生,您的处理方法是:

A、请麻醉科和心内科会诊并向患者告知风险后进行拔牙治疗。

B、坚持让患者到口腔医院拔牙治疗。

C、放弃拔牙治疗,予消炎止痛对症治疗。

D、让患者到其他三甲医院接受治疗。


标准答案:A

第4题: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医院使用合同所约定的医疗技术以外的技术为患者进行治疗,严重影响患者治疗效果,已经构成根本违约,王某有权解除合同。王某有权要求医院返还医疗费。至于医院采用B技术为王某提供的医疗服务实际上并未给王某带来任何利益,因此王某接受B技术治疗不构成不当得利,医院无权从其接受的医疗费中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A项正确。

第5题:

王某因患病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医院,省会医院确认病情后认为需立即手术治疗,由于王某家在偏远的山区,送往省会医院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某:由于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后有可能导致败血症死亡。张某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家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王某手术后,终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为此,王某之父要求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但应给予王某之父适当补偿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成立除要求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且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外,还要求管理人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本题中张某代病人家属在医院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但是在为避免病人的利益有更大的损失而管理病人的事务,虽进行手术有导致患者死亡的危险,但也只有尽快进行手术才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说被告有管理的意思,而其管理的事务确为病人的利益而非为自己的利益,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成立排除了无权代理和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且只要管理人尽了注意义务,就无需赔偿本人的损失。因此,C项正确。

第6题:

患者李某,男,40岁,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试对王某的行为从伦理和法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1.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2.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但安乐死是否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本案例中,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患者很痛苦,这便触犯了法律。3.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与法律相抵触,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

第7题:

社区居民王某的小孩因有残疾,被某幼儿园拒收,于是王某向社会工作者小李求助。小李协助王某与多家幼儿园协商,最终有一家幼儿园接收了王某的孩子。在此过程中,小李扮演的角色是( )。

A.管理者

B.研究者

C.政策影响者

D.资源筹措者


正确答案:D
社会工作者承担的间接服务角色主要包括:(1)管理者;(2)资源筹措者;(3)政策影响者;(4)研究者。其中,资源筹措者即社会工作者为了有效助人,常常需要联络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社会人员,向他们筹集服务对象所需要的资源,并将它们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为服务的顺利开展而筹措资源是社会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第8题:

某患者因急病被送至医院,医院根据病情决定采取手术治疗,但患者及其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方案。医院多时劝说无效,患者最终死亡。对于此结果,医院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第9题:

王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医院侵犯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B.王某有权要求手术医生向自己赔礼道歉
C.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王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B
解析:
考点:精神损害赔偿
讲解:医生误将王某肾脏摘除,侵害了王某的身体完整性与正常的身体功能,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同时,因为医院过失导致王某死亡,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故A项正确。医生的诊疗过失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医院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医生本人不向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没有向王某道歉的法律义务,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巳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巳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王某在生前诉讼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王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精神损害赔偿,故C项正确。关于丧亲之痛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在自然人被侵权致死的情形,死者近亲属有权就其丧亲之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

第10题:

某患者因急病被送至医院,医院根据病情决定采取手术治疗,但患者及其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方案。医院多时劝说无效,患者最终死亡。对于此结果,医院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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