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者为个体的,考核驾驶和单车的服务质量信誉。
第1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为个体的,考核驾驶和单车的服务质量信誉。
第2题: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教育和管理。
第3题:
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4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20分。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
第5题:
什么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计分周期为12个月,每年1月1日起计算。
第7题: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8题:
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第9题: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工具"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工具"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第10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可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出劝其退出行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