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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张某和工作班成员王某、梁某共三人到站做110kV线路二次定检工作,以下行为哪些是错误的是?() A、在开关传动前,张某通知了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布置王某负责加量传动,梁某在旁记录B、工作过程中需要投入检修线路线路刀的操作能源,在征得运行人员同意和授权后,由张某监护王某投入C、二次措施执行单完毕后,开始调试前,负责人要求梁某记录空开、压板、切换把手等元器件的初始状态。 D、传动结束后,张某指挥王某、梁某分别核对、检查各相关一二次设备状态。

题目

工作负责人张某和工作班成员王某、梁某共三人到站做110kV线路二次定检工作,以下行为哪些是错误的是?() 

  • A、在开关传动前,张某通知了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布置王某负责加量传动,梁某在旁记录
  • B、工作过程中需要投入检修线路线路刀的操作能源,在征得运行人员同意和授权后,由张某监护王某投入
  • C、二次措施执行单完毕后,开始调试前,负责人要求梁某记录空开、压板、切换把手等元器件的初始状态。 
  • D、传动结束后,张某指挥王某、梁某分别核对、检查各相关一二次设备状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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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A.王某B.王某、李某和张某C.蔷薇饭店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该题中蔷薇饭店为合伙企业,所以原告则为蔷薇饭店,故选C。

第2题:

某单位会计张某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李某的监督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次日,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所记账目中有严重的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该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有( )。

A.张某和李某

B.单位负责人、张某和王某

C.张某、李某和王某

D.单位负责人、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D

第3题:

张某、周某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周某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王某撞伤,则:( )

A.应由周某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周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解析」《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张某、周某二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中的周莱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第4题:


2、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擅自工作,造成母差保护误动作

某日,××变电公司到某变电站进行工作,工作内容为110kV城辛二115开关及电流互感器的预试。
工作人员进站后,工作负责人马某去值班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班成员刘某等三人到110kV115开关前做试验的准备工作(此时115开关仍在运行)。当接好兆欧表相线和屏蔽线后,工作人员刘某想校对兆欧表的准确度,就摇动兆欧表对工作人员王某说“摇一下”。此时王某认为是要测量开关绝缘,就举起了带兆欧表线的绝缘杆,在接近过程中,兆欧表线对110kV115开关A相三角箱放电,造成110kV4号母差保护动作,110kV4号母线停电。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的违章行为。 变电安规:6.4.1、6.3.11.5、6.5.1


答案:
解析:
1)工作负责人马某在去值班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没有要求工作班成员在变电站门口等待,不能进入工作现场。
2)工作班成员在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3)工作班成员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同意(未开开工会)、未办理危险点确认手续(1)、现场无监护人、且未检查现场是否已经布置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开始工作。

第5题:

张某一家共4 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 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 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
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D.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答案:A
解析:
A [解析]《民通意见》第36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 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 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 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 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 关系自行恢复。”由此可知B项正确。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 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 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张某与李某经协商后可以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 关系,C项正确。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 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可知D项 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第6题:

张某、王某、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为企业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该企业购买了一商用房屋,但是高某伪造相关文件到市建设委员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高某。张某、王某欲提起行政复议,撤销建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谁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 )A.以合伙企业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B.张某、王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C.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和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D.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此,正确答案选A。

第7题:

第 22 题 张某、王某、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为企业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该企业购买了一商用房屋,但是高某伪造相关文件到市建设委员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高某。张某、王某欲提起行政复议,撤销建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谁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

A.以合伙企业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B.张某、王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C.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和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D.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
[考点] 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
[答案及解析] A。《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因此,A项当选。

第8题: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已许可的工作票,一份保存在工作地点并由工作班成员张某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王某收执并按值移交。()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某大型建筑集团下属有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总经理为李某、常务副总经理王某、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孙某、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张某。因工作需要,李某被派往乙公司任职,该集团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王某负责甲公司日常全部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是()。

A.李某
B.王某
C.孙某
D.张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10题:

某馒头厂为了节省开支,厂长胡某命令职工王某和张某窃取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王某和张某共窃取天然气1.26万立方米,用于单位生产,价值37,000多元。则胡某、王某和张某的行为属 于:( )
A.因为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组织实施盗窃天然气,所以成立单位犯罪
B.应当以盗窃罪仅追究胡某和王某、张某三人个人的刑事责任
C.仅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D.既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又要追究胡某、王某和张某三人个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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