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票票价的“合计栏”发生退款时,应在金额数前用()表示退款额。
第1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发售代用票票价栏其他费用应在空白栏内注明收费种别和款额。
第2题:
审核代用票发现剪断线不符时,()的原则处理。
第3题:
A.+
B.—
C.×
D.#
第4题:
使用代用票发售车票,票价合计超过万元时,应在记事栏内用大写注明金额。()
第5题:
填写代用票时,如发生退款,在合计栏的金额前用()表示退款额。
第6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发售代用票补收过程中有退款相冲抵时,退款金额前用减号表示。
第7题:
发生退款时在代用票空白栏注明退款种别,在合计栏的金额数前用()表示退款额。
第8题:
填写代用票,票价栏按收费种别分别填写在适当栏内。其他费用应在()内注明收费种别和款额
A.原票栏
B.人数栏
C.空白栏
D.记事栏
第9题:
代用票禁止涂改,丙联按合计栏款额在相应的剪断线剪断后交旅客,其余随甲联上报。()
第10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发售代用票发生退款时在合计栏的金额数前用减号表示退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