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知识

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方出现较大的质量事故或工期拖延严重影响发包方利益,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当出现较大质量事故或工期严重延误情况时,发包方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上支持吗?

题目

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方出现较大的质量事故或工期拖延严重影响发包方利益,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当出现较大质量事故或工期严重延误情况时,发包方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上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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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乙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不正确的是()。

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乙方费用的损失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128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按月支付工程款就是违约了,所以不管后面合同是否解除,发包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说法不正确,答案选A,

第2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理由。( )

A.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
B.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设备
C.发包方或总包单位未按时提供场地
D.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许可证

答案:D
解析:
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许可证不能开工,已经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

第3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A.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发包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

B.因为发包方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承包方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

D.因为承包方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正确答案:C
当事人之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因为本题的c选项是发生洪灾后导致的工程拖期,符合违约责任的免责规定,选C。

第4题:

承包方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而发包方则以承包方拖延工期,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为理由,该理由是构成反诉,还是构成抗辩理由?


正确答案: 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区别是工程进度款还是工程结算款。先谈谈进度款:如果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工期节点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则当承包人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发包方可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作为抗辩;如果合同并未将工程质量、工期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而是单独约定了按形象进度或工程节点或工程施工时间作为付款条件,则发包方不应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为由抗辩,而应当按约支付进度款同时承担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
至于工程结算款,《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因此,工程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结算款的前提,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可以此抗辩。至于工期问题,如果工程合格则应作为承包人违约处理,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即发包人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得以工期延误作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抗辩理由。
这里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超过国家合格标准的,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就应当结算、支付工程价款,而不能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抗辩,对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总结一下,我认为,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款支付之诉以质量、工期等进行抗辩,但如果要求承包人承担质量、工期违约责任的,则应当提起反诉。

第5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乙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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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乙方费用的损失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26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按月支付工程款就是违约了,所以不管后面合同是否解除,发包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说法不正确 。

第6题:

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工期延误有( )。

A.发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
B.工程量变化
C.改变工作质量要求
D.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材料
E. 发包人提供图纸延误

答案:A,C,D,E
解析:

第7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承包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错误的是()。

A.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承包方损失的费用
D.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13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条件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也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权利。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不仅应当支付工程款本金,还应当支付工程款利息。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8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是()。

A、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发包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
B、因为发包方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承包方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
D、因为承包方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答案:C
解析:
2018新教材P128。《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中的洪灾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以是可以免责的。

第9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是()。

A.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发包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
B.因为发包方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承包方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
D.因为承包方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27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中的洪灾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以是可以免责的。

第10题: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法律上予以支持吗?


正确答案: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责任确定了一条基本原则,施工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所以合同中约定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承包人可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约定,以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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