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第1题:
23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第2题:
下面哪些属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收入范围()。
第3题:
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第4题:
下列属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收入范围的有()
第5题:
短期外债不得用于中长期用途,审核时应注意企业借入的外债资金使用期限是否与合同项目期限、还款期限相匹配。
第6题:
依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内资金占用企业外债指标,应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第7题:
外债账户包括外债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专用账户,下列对其收支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第8题: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外债资金是否区分外债额度来源的企业性质而适用不同的外债结汇政策? 现有外债账户是否适用意愿结汇政策?
第9题:
关于外债提款审核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调入资金,不得超过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境内成员公司外债额度-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额-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短期外债未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