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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有多长?

题目

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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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是多久?


参考答案: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2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作了规定。该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 A、三十年
  • B、五十年
  • C、三十年至五十年
  • D、三十年至七十年

正确答案:A

第3题:

在家庭承包中,下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B.承包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C.承包方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

D.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答案:B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知A不正确,B正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第7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
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C不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平协商等方式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要求,而非对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的要求。所以D不正确。

第4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妇女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哪些?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5题:

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6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采用“一裁终局”

D.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正确答案:C

 

第7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内容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第8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承包方的权利有: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的义务有: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9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前承包的农村土地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长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原来已经预留机动地的,其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第10题:

草原如何承包经营?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长?


正确答案: 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使用的草原可以由单位统一经营,也可以由职工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可以承包到家庭或者联户经营。农区的草山、草坡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也可以承包到家庭或者联户经营。
草原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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