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题目

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
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
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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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承包期内对妇女结婚、离婚或丧偶,承包的土地有何规定?


参考答案: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2题: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A

B



第3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妇女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哪些?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5题:

妇女与男子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6题:

( )是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后果。

A.共同财产的分割
B.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
C.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
D.感情补偿制度
E.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离婚在财产上的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对于无过错一方应适当多分;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原则;离婚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原则;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双方。对广大妇女更加有利,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与公平的理念;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故选ABCE。

第7题:

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在我国农村,由于普遍推行以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为承包经营户所享有。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一般应遵循的原则:
(1)保护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保护离婚妇女土地经营权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

第8题: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我与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是村里的人讲,离婚后,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没有了,我想了解一下,离婚后,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真的就丧失了吗?


参考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款主要是针对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妇女承包经营权易受到侵害的情形作出的规定。同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此,农村妇女在离婚后不离开原来村子的,承包土地等其他村民待遇应不变。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不因离婚而丧失或有重大改变,因离婚不给农村的妇女责任田或收回离婚妇女责任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你仍然可以主张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9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期内妇女结婚、离婚或丧偶,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吗?


正确答案: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10题:

家庭承包后承包方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正确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