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新股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应只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 ( )
第2题:
发行人和保荐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能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
第3题:
申请文件目录规定须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增加,但绝对不可减少。(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发行人应按第9号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未按第9号准则 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况给予受理。( )
第7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要求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应包括公开披露的文件和一切相关材料。
第8题:
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某些材料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不必提供,但应作出书面说明。保荐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文件3份。( )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