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2民法学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

题目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财产。 王某、黄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和黄某构成抢劫罪,上诉期间王某提起上诉,黄某则未提起。第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王某和黄某都要求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允许?( )。

A.应当允许

B.应当允许王某委托辩护人,但不应允许黄某委托辩护人

C.不应当允许

D.法官可以自由裁量


正确答案:A
《高法解释》第25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由此可见,王某和黄某都有权委托辩护人。A正确。

第2题:

2004年7月,王某无故对邻居李某实施殴打行为,致李某轻伤,共花去医疗费用3000余元。受害人李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王某提供村委会主任黄某担任保证人。但在诉讼进行期间,王某外出打工以逃避审判,而黄某明知王某所在地而拒不向法院提供情况,致使王某长时间逍遥法外。请问黄某依法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

A.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进行罚款

B.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究黄某包庇罪的刑事责任

C.黄某应当对李某花费的3000余元医疗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保证人责任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55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诉法解释》第73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请求数额为限。”法律为了实现取保候审的目的,即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保证人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其中既有司法的、刑事的责任,也有民事的责任。根据前述法律的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BC。D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予排除。

第3题:

黄律师在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王某时,王某的妻子李某请黄律师将200元现金转交王某,并将王某从看守所寄出的索要200元现金的明信片交给黄律师,以证明确系王某本人索要。对王某妻子的委托,黄律师应如何做?()

A.有王某的明信片且现金数额不多,可顺便代转

B.先将钱收下,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转交

C.带李某去看守所,让李某将钱交给王某

D.说明情况,让李某将钱送看守所转交


正确答案:D

第4题:

黄某(男)与丁某(女)系夫妻。2010年黄某夫妇遭遇车祸,黄某当场死亡,丁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夫妇二人在世亲人有女儿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父亲和丁某弟弟。下列关于黄某、丁某个人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B: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C: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D: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答案:B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5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与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黄某和赵某共谋盗窃临村王某家的耕牛,并且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后因为被王某发现而并未得逞。黄某构成了盗窃罪(未遂),赵某因在逃避抓捕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将王某刺伤,其行为转化成了抢劫罪。

第6题: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财产。

问:王某、黄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黄某与王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他们各自均有继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推定王某先死亡。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黄某继承,因为黄某在章依死亡后,一直赡养王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黄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王某的姐姐和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加继承,因此.王某的姐姐和弟弟均不能继承王某的遗产。
对于黄某的遗产.包括他继承的王某的遗产.黄云和黄彩享有继承权,而黄某已离异的妻子不得继承。


第7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子黄某。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

A.黄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无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不得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有代位继承权

D.王某属于可以适当分得一些财产的人,但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C

第8题:

王某与吴某一起在饭店吃饭,因饮酒过度继而发生争斗,正值当地民警黄某也在该饭店吃饭,黄某出面制止了争斗,并分别对王某和吴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当场收缴罚款。对于黄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黄某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B.黄某不应当当场收缴200元以上的罚款

C.黄某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D.黄某的做法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D

第9题:

黄某向王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王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黄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黄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

A.请求王某返还汇票

B.请求王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王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正确答案:B
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黄某可依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请求王某返还价金。故选B。

第10题:

村民王某与刘某二人在河边卖鸭蛋,忽然听到河对岸有人喊抓贼,同时看到黄某从河对岸涉水过来。王某随手拿起木棍向黄某打去,黄某内心害怕,就掏出1200元,表示只要不打自己就把偷来的钱给王刘二人。王某拿走1200元,并强行对黄某进行搜身,又搜出400元。黄某说这400元是自己的钱,但王刘二人置之不理。黄某躲起来后,河对岸追赶小偷的人问王刘二人是否看到有小偷,刘某谎称小偷已经朝某方向逃离。追赶的人走后,王刘二人放走了黄某,平分了1600元。
对于王、刘二人对追赶黄某的人指错方向的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包庇罪
B、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由于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结束,故王、刘二人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的帮助犯
D、王、刘二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答案:A,B
解析:
王、刘二人向他人错指方向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理由在于,包庇罪应限于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的行为,而不能泛化,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则是错误的。王、刘二人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此,B项是错误的。另外,由于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结束,王、刘二人已无法加入进来,因此也不成立盗窃罪的帮助犯,因此,C项是正确的。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