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依据三个重要日期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进行了界定,这三个日期不包括()。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规定履行停牌手续之日。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上市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后,某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式为( )。
A.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基准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
B.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揭露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
C.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
D.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第一次买入证券的日期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
第7题:
第8题:
虚假陈述是一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下列关于虚假陈述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等
B.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以及可以预期到的利益为限
C.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D.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