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请问:本案中的产品存在瑕疵还是缺陷?如何解释?

题目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请问:本案中的产品存在瑕疵还是缺陷?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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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答案:A
解析:
【考点】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详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只有A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只有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时,受害人才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第2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谁应对该产品负责?


正确答案:商场、生产厂家都应对该产品负责,应由商场先行按照消费者甲的要求给予退货,然后商场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损失。

第3题:

居民孙某在商场购得“多功能食品加工机”1台,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到商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

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正确答案:A
【考点】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1—3款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本题中该加工机为该条规定的情形(一),故A是正确答案,B不正确。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来赔偿。”因此题中产品质量问题并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以消费者不可以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赔偿,C项错误。而法律并未规定消费者当场检验商品的义务,所以D项错误。

第4题:

问答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谁应对该产品负责?

正确答案: 商场、生产厂家都应对该产品负责,应由商场先行按照消费者甲的要求给予退货,然后商场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电子学习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放音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 A、应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正确答案:C

第6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

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①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②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③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7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该产品存在什么问题?


正确答案:该产品存在产品名称与实际性能不符的问题,即名为“多功能食品加工机”,但实际上只有一种功能,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完全不符合产品名称表明的质量状况。该产品的出卖系经营者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作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甲误解并购买的欺诈行为,直接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22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的规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甲依法享有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同时也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8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榨汁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

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参考答案:A

第9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请问:居民甲有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作为消费者,甲的权利可分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甲对产品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即甲依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的知悉其欲购买的“多功能食品加工机”的用途、性能等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依此自主作出选择购买的权利。由于经营者提供虚假产品信息,且未对产品性能作出明确说明,使甲基于误解而购买,故经营者侵犯了甲享有的上述权利。
第二,甲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享有要求商场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案中,厂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存在欺诈行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致使消费者甲因欺诈发生误解陷入认识上的错误,依据规定,消费者甲不仅有权退货,而且有权依法要求商场给予赔偿损失。

第10题:

问答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请问:本案中的产品存在瑕疵还是缺陷?如何解释?

正确答案: 产品存在瑕疵。“瑕疵”是合同法上的概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