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甲县公安局民警李某现场处置斗殴案,发现张某正持刀砍人,李某鸣枪警告后,张某停止砍人。由于没有人员伤亡,李某可以不向甲县公安局汇报使用枪支情况。

题目

甲县公安局民警李某现场处置斗殴案,发现张某正持刀砍人,李某鸣枪警告后,张某停止砍人。由于没有人员伤亡,李某可以不向甲县公安局汇报使用枪支情况。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A。(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B。(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C。本题中,选项D属于抵押而非保证。

第2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李某从事的一系列期货业务行为应当由( )责任。

A.甲公司承担
B.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乙公司承担
C.张某承担
D.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张某承担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在本题中,已离职张某继续以甲期货公司名义接收李某的交易指示属于表见代理。

第3题:

根据以下情况,回答 151~155 问题: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

第151题: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 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 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李某,未经通知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第4题: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民警高某发现甲正在用木棒击打乙腿部,乙倒地后甲继续殴打乙的背部,高某立即开枪击中甲的腿部
  • B、孕妇朱某携带枪支逃跑,民警王某开枪射击
  • C、张某在公众聚集的场所安装爆炸物后正准备实施爆炸,民警胡某发现后,立即开枪射击
  • D、李某深夜盗窃后被巡逻的民警周某发现。李某转身便跑,周某经警告无效后,开枪击中李某的腿部

正确答案:C

第5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民警达现场后,张某声称“这是我们的私事,警察管不着”,不顾现场群众劝阻和民警的口头制止,继续吵闹并拿着拖把追打李某。此时,民警最恰当的做法是:(单选)

A.民警小王将李某强行带离
B.民警二人合力控制张某
C.对张某使用催泪喷射器
D.出枪警告

答案:B
解析:
《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人员,李某是被侵害人,不能强行带离,故A项错误。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第十九条: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张某不顾民警的口头制止仍然对李某实施殴打,民警可以对其采取徒手制止方式,故B项正确。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故C项错误。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第6题:

张某、李某涉嫌抢劫某金店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
A.张某、李某作案用的砍刀和奥迪汽车
B.证明现场留有张某、李某血足迹的鉴定意见
C.证明案发前曾在金店看见张某、李某的证人证言
D.在金店提取的证明张某、李某持刀抢劫的监控录像


答案:D
解析:

第7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民警达现场后,张某声称“这是我们的私事,警察管不着”,不顾现场群众劝阻和民警的口头制止,继续吵闹并拿着拖把追打李某。此时,民警最恰当的做法是:

A.民警小王将李某强行带离
B.民警二人合力控制张某
C.对张某使用催泪喷射器
D.出枪警告

答案:B
解析:
《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人员,李某是被侵害人,不能强行带离,故A项错误。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第十九条: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张某不顾民警的口头制止仍然对李某实施殴打,民警可以对其采取徒手制止方式,故B项正确。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故C项错误。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第8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

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李某,未经通知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第9题:

王某为了杀害张某,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李某开枪将张某打死。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张某拦住出租车司机李某的汽车,上车后,持刀威逼李某交出财物。李某当时身上只有几百元钱,张某觉得不够本就逼迫李某开车回家,劫持李某到李某的家中欲拿走3万元现金,正好被邻居黄某发现,黄某报警。警察将李某家团团围住,张某以用刀杀死李某威逼,要求警察放其离去,并将李某的脖子割伤,同时,扬言要打开李某家的煤气罐同归于尽。经与张某谈判无效,警察果断将张某击毙。以下哪些不可以作为警察某使用武器的合法理由?()

  • A、张某劫持人质,直接危害人质安全
  • B、张某将要脱逃
  • C、张某构成了抢劫罪
  • D、张某持刀作案

正确答案:B,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