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甲省乙市公安机关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执行逮捕后2个月,因案情复杂,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甲省公安厅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1个月。

题目

甲省乙市公安机关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执行逮捕后2个月,因案情复杂,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甲省公安厅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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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省乙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某犯罪嫌疑人,乙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至甲省丙市,如果决定通缉该犯罪嫌疑人,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 )。 A.乙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机关 C.丙市公安机关 D.甲省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通缉令的发布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通缉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通缉对象只能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3)各级公安机关只能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本题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由乙市逃到了丙市,超出了乙市的管辖地区,因此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乙、丙市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2题:

张某在甲市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到乙市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其曾在甲市吸毒,乙市公安机关()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必须


参考答案:C

第3题:

下列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A)犯罪嫌疑人甲将邻居王某杀死

(B)犯罪嫌疑人乙在M县盗窃一辆摩托车后,又窜至N市抢劫作案一起

(C)犯罪嫌疑人丙自1998年至1999年间,盗窃2起,寻衅滋事2起,诈骗2起

(D)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抢劫某县一商场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张某在甲市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到乙市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其曾在甲市吸毒,乙市公安机关()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 A、可以
  • B、应当
  • C、不得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答案:C
解析:
【考点】通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通缉。”该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辖区,应由有决定权的省检察院决定是否通缉。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A不正确。该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对象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据此,通缉令的发布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选项B、D不正确。

第6题: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三)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

请回答第题。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故意杀人案和非法拘禁案应分别由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审理
B、A市和C市对非法拘禁案有管辖权
C、B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D、A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据此可知,“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A市与C市均为犯罪行为地。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公海上的故意杀人案应由船舶最初停泊地B市法院管辖。

第8题:

甲市公民汪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汪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 拘留10天的处罚更改为拘留3天。汪某仍然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汪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D.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l7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和该案复议机关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选项BD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汪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也有权管辖。选项A当选。根据《行诉解释》第6条第2款的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故铁路运输法院对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选项C错误。

第9题:

某日,甲市“万路通”快递公司的员工张某在快递仓库门口装卸一个快递包裹时,看到该包裹有不明液体渗出并伴有刺激性气味,遂决定对该包裹进行检查,发现包裹内有12个大小相同的玻璃酒瓶,并散发浓烈的汽油和酒精气味;在酒瓶中间还有一个疑似爆炸装置,告知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随即报警。

经调查,该快递包裹的爆炸装置原材料由乙市厂家生产,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丙市的某网站购买,在丁市完成组装并寄出。李某知道事情败露后潜逃,后被抓获。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有:

A.甲市公安机关
B.乙市公安机关
C.丙市公安机关
D.丁市公安机关

答案:A,B,C,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甲市是犯罪结果地,乙市是犯罪行为地,丙市是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丁地是犯罪行为地,所以甲乙丙丁四地公安机关均有权管辖。因此,选择ABCD选项。

第10题:

甲市公安机关需要询问居住在乙市的违法嫌疑人张某,下列询问地点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是()。

  • A、张某的住处
  • B、张某的单位
  • C、甲市公安机关
  • D、乙市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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