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题: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A.第三十五条
B.第三十六条
C.第三十七条
D.第三十八条
第2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哪些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第4题:
合同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第5题: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第6题:
()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B.《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C.《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D.《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第7题:
A、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
B、投保人同意补交保险费
C、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
D、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未有显著增加
第8题:
在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工伤进行认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主观过错
D、工作原因
第9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一
B.二
C.三
D.四
第10题: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