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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背景资料】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6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事件2: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

题目
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6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事件2: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h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第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 事件3: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事件4: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分别指出事件4中的错误做法,并指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事件4中的错误做法与正确做法。
(1)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记录错误。
正确做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错误。
正确做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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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5年)
【背景资料】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 18600m2,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 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P259、P278~279。
不妥之处 1: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
正确做法: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不妥之处 2: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不妥之处 3:未明确建设单位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时间范围。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2题:

(2014年)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 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问题】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同意终止沉桩是否正确?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哪几种?


答案:
解析:
(1)(P190)正确。理由:该桩基工程为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高程控制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本案例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同时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
(2)(P57)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等。

第3题:

某厂区由若干幢多层厂组成,工程文件应按()立卷。

A.某厂区
B.一幢多层厂房
C.某厂区内同阶段施工的多幢多层厂房
D.一幢多层厂房的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

答案:B
解析:
一项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第4题: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条件具备后,组织基坑验槽之前,要求建设及施工等相关单位准备好验槽时的资料。
事件二:该项目基坑开挖深度为2.8m,项目部采用的降水方式为集水明排。明沟在基坑的一侧布置,距离拟建建筑独立基础边0.3m,集水井每隔45m 设置一个,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4m。
事件三:外墙装饰阶段,甲方书面通知将外墙外保温材料有B1 级的聚苯板改为A 级的水泥复合保温板,施工难度明显加大,外墙施工的成本明显增加。在2 个月之后的竣工结算时,乙方提出外墙外保温施工的的综合单价由清单中的120 元/m2改为180 元/m2,但甲方收到后未予答复。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吊顶工程进行了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吊杆安装,龙骨安装等。
【问题】
1.事件一中,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有哪些?
2.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乙方变更价款是否生效?说明理由。
4.补充事件四中吊顶工程隐蔽验收项目还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不妥之处一:明沟在基坑的一侧布置,距离拟建建筑独立基础边0.3m
理由:明沟应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布置,距离拟建建筑基础边0.4m 之外
不妥之处二:集水井每隔45m 设置一个
理由:集水井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 设置一个
不妥之处三: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4m
理由: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5m 以上
3.事件三中,乙方变更价款不能生效。该事件是由非承包单位所引起,按照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如果承包人在变更指示后14 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请求。而本案例总包在竣工结算时(2 个月后)提出,此时距变更指示发出已经超过14 天。所以乙方变更价款不能生效。
4.P88 四(1)~(8)

第5题:

(2014年案例二)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第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
【问题】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P266)不正确。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P266)应该补报人数为1人(第7天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名死者)。理由: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2019版教材已删)“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6题: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候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第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问题:


1.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同意终止沉桩是否正确?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哪几种?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3.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并说明理由。


4.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做法,并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1)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不妥。正确做法: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高程控制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2)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等。


2.(1)不正确。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h内向事故发生单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应该补报人数为1人。(3)“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3.错误做法:(1)论证会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错误。理由: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2)五名专家之一为该工程设计单位总工程师错误。理由: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3)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错误。理由:参会人员应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1)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记录错误。正确做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2)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错误。正确做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预应力管桩的沉桩的施工方法。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沉)桩施工方法通常有: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及振动法等。以锤击沉桩法和静力压桩法最为普遍。锤击沉桩法,一般的施工程序:确定桩位和沉桩顺序→桩机就位→吊桩喂桩→校正→锤击沉桩→接桩→再锤击沉桩→送桩→收锤→切割桩头。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事故报告的期限及“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项目经理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专家论证会的组织。(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有: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安全管理的内容。组织应建立分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第7题:

(2014年案例二)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做法,并指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错误做法: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正确做法:组织应建立分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错误做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
正确做法: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第8题:

(2014年)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 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 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 5 名专家,其中 1 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P265)
(1)错误做法:先专项方案并经审批,然后再专家论证。
理由:应先组织专项方案经论证,再进行审批。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然后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再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错误做法: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理由: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如果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错误做法:五名专家之一为该工程设计单位总工程师。
理由: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4)错误做法: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理由:参会人员应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第9题:

(2014年)
【背景资料】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 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 1 人当场死亡,7 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 小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 1 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 7 天和第 32 天分别有1 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 5 人康复出院。
【问题】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P266)不正确。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P266)应该补报人数为 1 人(第 7 天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名死者)。理由: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 30d 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2019 版教材已删)“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10题:

(2015年案例三)
【背景资料】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8600m2,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不妥之处1: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
正确做法: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不妥之处2: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不妥之处3:未明确建设单位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时间范围。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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