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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参保2年,计划内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间有限制没有?

题目
问答题
参保2年,计划内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间有限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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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东莞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有什么要求?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按照东莞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参保人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持相关材料:诊断证明原件、医疗收费收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市户籍无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申请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需提供)、本人银行存折、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待遇申领手续。社保部门核实资料,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通过相应的银行发放相关款项;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到帐后,参保人只需凭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存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银行领取。
其中报销标准为:
生育医疗待遇标准: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一次性计发1500元、如办理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第2题:

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较为完善,生育保险待遇也越来越好。但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还需满足一定条件。那么长沙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哪些条件呢?具体包括哪些呢?


正确答案: 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相关费用: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2、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
3、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以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3题:

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参保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报销待遇的,不再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身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4题: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吗?


正确答案: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仍需继续缴纳生育保险保证在生育保险期内才能继续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第5题:

参保人员同时参加了居民生育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怎么办?还有如果打算前往国外分娩,不知分娩费用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首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根据生育期间和其他门诊就医期间的实际缴费情况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职工生育保险因特殊原因中断缴费的,三个月内补缴补支付;超过三个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中断期间不予补支;未补缴的,从中断当月起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参保人前往国外分娩是不能报销分娩费用的。咨询电话12333。

第6题:

已经补缴了生育保险,为什么还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呢?


正确答案: 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内,因此补缴生育保险后,还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第7题:

王先生已经缴纳社保5年,包含生育保险。王太太现已经中断社保一年。不知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能否报销相关生育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 不能,王太太不能享受自己的生育保险,也不能享受其丈夫的生育保险,不能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第8题:

下面关于居民生育报销表述正确的是()。

A、享受500元生育补助

B、只有计划内的生育才能享受生育补助

C、剖腹产的费用可以报销

D、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正确答案:AB

第9题:

参保2年,计划内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间有限制没有?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则满足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但需注意一点,必须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10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