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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介绍:2007年5月20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且当场收缴罚款,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如果王某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题目
问答题
案情介绍:2007年5月20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且当场收缴罚款,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如果王某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有三种措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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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7年5月20日,某市南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当场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南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

问题(1)司机王某应在何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履行处罚决定?

(2)如果王某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

(3)于某给张某出具的收据合法吗?为什么?

(4)张某在本案中有何权利?


参考答案:(1)十五日内。《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有三种措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收据不合法。因为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张某在本案中有权陈述和申辩,有权对违法处罚提起复议和诉讼,对无法定收据的罚款,有权拒绝缴纳。《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2题:

某市的某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定赵某没有介绍嫖娼行为,但有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提起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法院应当就公安分局的处罚和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进行全面审查

B.法院撤销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的,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当然合法

C.法院撤销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的,可以责令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D.法院责令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的.应当限定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正确答案:ABCD
80.答案:A、B、C、D 考点:法院判决效力讲解:在本案,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处罚决定,原处罚决定在法律上因该复议决定而失去效力,因此只能要求法院审查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据此,选项A错误。公安分局原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法院并没有进行审查,法院撤销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只是意味着复议决定错误,并不意味着公安分局的处罚一定合法。据此选项B不正确。选项C 的可以二字错了,应该是应当;选项D的应当二字错了,应该是可以。

第3题:

1995 年9 月23 日,王某因赌博被某县公安局抓获,被处罚款3000元,王某因交不起罚款而被县公安局决定收容审查。两个月后,王某的家人凑齐罚款交至县公安局后,王某才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县公安局予以赔偿,被人民法院拒绝。

问县人民法院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县人届法院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王某提出的是行政赔偿请求,按照国家的赔偿法的规定, 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应先身赔偿机关该县公安局提出,而不应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

第4题:

某市辖区的交警李某以王某闯红灯当场作出50元罚款的决定,并要求王某当场缴纳。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交警李某无权当场收缴
B:对王某的罚款决定书,李某无需签名或者盖章,由区交管局盖章
C:交警李某收缴王某50元罚款,须出具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D:李某应当向王某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答案:D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08条第2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据此,只要交警当场作出200元以下罚款,且受处罚人无异议的,即可当场收缴。A项称绝对无权当场收缴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必须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故B项错误。根据上述第1款规定,D项显然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据此,罚款收据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故C项错误。

第5题:

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李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看到一辆小轿车驶入禁行道,便将车拦住,司机王某看到警察拦车就停车问为什么事,李告知这是禁行路,王说对不起,不知道。对话中,李某闻到王某的酒味,便问你喝酒了吗?司机王某回答喝了点,没事,再说你下班了,不是多管闲事吗?李某说不行,酒后驾车属违章,罚款50元。对此,王某不服,于次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诉。问: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参考答案:判断某一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通常从以下几方面鉴别:第一,行为实施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其他适格公务人员;第二,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表明身份,说明代表何种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第三,公务员必须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第四,行为者应是出于执行公务的动机和目的而实施行为。据此,应该认为,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第6题:

2016年6月8日,在甲市某宾馆,李某向高某、刘某购买黄金,正当双方准备交易时,被公安局的执法干警当场抓获,当日公安局对李某处以没收购买黄金款人民币8万元及交易工具的处罚,并处罚款1000元。市公安局于2016年7月8日向李某送达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没有告知被处罚人李某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关于甲市公安局的行政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没收购买黄金款项为行政强制,处以罚款为行政处罚29

B.没收购买黄金款项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为行政强制

C.没收购买黄金款项、处以罚款均为行政强制

D.没收购买黄金款项、处以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D

第7题:

司机王某因违章停车,被某市某县某镇公安派出所处以罚款200元,王某不服该处罚,遂提起行政复议。请问行政复议机关是()。

A.市公安局

B.县公安局

C.县政府

D.镇政府


【答案】BC。而不是大多数同学认为的BD。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设立该乡的政府部门是县公安局,而“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即是指县公安局所在人民政府,此时为县政府。因此,该题选BC。

第8题:

某市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某区一个个体户刘某走私的香烟予以没收,3日后以共同名义对个体户刘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若对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满,应向( )申请复议。

A、 某市公安局

B、某市市场监管局

C、某市人民政府

D、省市场监管局


参考答案:C

第9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某市公安局应发放出境卡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如果法律、法规对某市公安局发放出境卡期限有明确规定的,该市公安局在此期限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对期限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该市公安局在接到王某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4)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需要视原告的态度而定。如果原告因被告向其签发出境卡满足了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应裁定准许;如果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确认被告不答复行为违法。

第10题:

下列哪些选项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A:某县公安局以外国人某甲非法居留为由对其作出的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B:某市公安局以某乙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为由对其作出的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C: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外国人某丙作出的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
D:某县公安局对香港居民李某(具有中国国籍)的拘留审查决定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项规定,A、B项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6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C项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项拘留审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外国人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其他境外人员对依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D项拘留审查针对的是香港居民,而非外国人,故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复议终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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