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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请问,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吗?既然建设工程合同也是一种承揽合同,那么承包人作为承揽人,承包人的解除权和承揽人的解除权是一回事吗?

题目
问答题
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请问,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吗?既然建设工程合同也是一种承揽合同,那么承包人作为承揽人,承包人的解除权和承揽人的解除权是一回事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首先可以肯定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二百五十九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只要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的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权,《合同法》也有相应规定。《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司法解释》
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也有解除权,这种解除权和承揽人的解除权基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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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设备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对承揽物享有( )。


正确答案:D

第2题:

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不得对完成的工作成果留置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有留置权;选项C错误。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选项B、D错误。

第3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问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正确答案:C
【考点】合同解除权
【解析】首先,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知,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的是“任意撤销权”。而不是任意解除权。
其次,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知,在承揽合同中,是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而非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再次,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可知,在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最后,选项D是错误的,任意解除权的产生,只能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而《合同法)对此又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时,居间人不能享有任意解除权。

第4题: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B.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C.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第5题:

关于承揽合同的解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承揽人具有法定解除权
B、定作人具有法定解除权
C、承揽人具有法定任意解除权
D、定作人具有法定任意解除权

答案:C
解析:
2018新教材P155承揽合同的解除: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第6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合同中只有委托人才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公益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才享有任意解除权

答案:A,D
解析:
法定的任意解除权是无需要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当事人就享有解除权的。法律有条件地赋予了定作人一项解除权,其条件是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第一,承揽人签订次承揽合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其次,承揽人通过次承揽合同将承揽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交由第三人来履行。B正确。而A中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任意解除权的,故A应选。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任意解除权,C不选。D,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公益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应选。

第7题:

下列关于交付工作成果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建筑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B.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必须经过定作人同意
D.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答案:B,D
解析:
根据规定,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因此选项C中说的“必须经过定作人同意”是错误的。

第8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正确答案:C
【考点】合同的解除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限制,并不能任意解除合同,故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权,故选项8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76条规定,对于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而解除保管合同。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人不具备任意解除权,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第9题:

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 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承揽合同
D、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10题: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B.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C.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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