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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及税务处理。

题目
问答题
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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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混合销售与兼营是为了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界限而作的规定,其区别在于( )。

A.混合销售同时涉及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兼营是指同一纳税人既有工业生产,又有商业批发、零售

B.混合销售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而兼营则是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

C.混合销售是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兼营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

D.混合销售中销售货物与非应税劳务同时发生在同—购买者身上,而兼营中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则不同时发生在同—购买者身上


正确答案:CD
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兼营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它的购买方为同一个人,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第2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3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及其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4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正确答案: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不一样:
(1)混合销售行为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指同一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的销售行为,还经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类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混合销售向兼营转化:
(1)对于以货物销售为主的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也较重。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2)对于销售货物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如果增值税的税率高于营业税的税率,则也适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兼营转化为混合销售行为: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劳务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货物的销售为主业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会偏重,这种情况下,适宜选择以非应税劳务为主业缴纳营业税。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低于营业税税率,则应将兼营行为转为混合销售行为。

第5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兼营行为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2)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计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

第6题:

营改增纳税人兼营和混合销售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二者的区别在于: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如纳税人即有销售货物业务,又有不动产出租的业务,还有销售金融服务的业务;而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如商场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安装服务。

第7题:

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⑴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其范围仅指应税劳务与货物的混合。
⑵兼营行为则是指纳税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⑶从货物的角度看,是指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不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从劳务的角度看,无论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是否同时发生,均为兼营行为。

第8题:

混合销售与兼营是为了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界限而作的规定,其区别在于( )。

A.混合销售同时涉及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兼营是指同一纳税人既有工业生产又有商业批发、零售

B.混合销售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而兼营则是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

C.混合销售是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兼营是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在同一纳税人身上发生

D.混合销售中销售货物与非应税劳务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而兼营中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则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正确答案:CD

第9题:

如何对兼营行为进行税务筹划?


正确答案: (1)纳税人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3)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的,通过平衡点确认税负高低。

第10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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