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略
第2题:
混合销售行为主业的选择对纳税有什么影响?在税收筹划中是否应该关注混合销售行为主业的选择?如果应该关注,那么应如何选择混合销售的主业?
第3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及其税务处理。
第4题:
如何对兼营行为进行税务筹划?
第5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第6题: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定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略
第7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第8题:
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自由裁量
第9题:
什么是实物折扣?其税务处理有哪些规定?对于纳税人的实物折扣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第10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