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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元朝的司法机构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元朝的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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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元朝的行省制


参考答案:

元朝行省即行中书省,是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元朝政府把大都附近的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平章政事等官员,以处理一省政务,凡民政、财政、军政无不统领。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极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下去。


第2题:

下列有关元朝行政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提刑按察司是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B.大宗正府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C.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该考试选官形式为明朝沿用D.元朝首创了经义取士的科举考试形式


正确答案:CD
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主要是在省和路之间的道设置)称为肃政廉访司,而不是提刑按察司,提刑按察司是明朝设置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故A项表述错误。宣政院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而不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是元朝掌管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其地位在刑部以上。故B项表述错误。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明朝的科举考试形式也是这三种,但内容有所变通。可见,C项表述是正确的。元朝的科举结束了以诗赋取士的历史,首创以程朱理学为程式的经义取士制度。此制度经明代直至清末,维持了将近600年。可见,D项应选。

第3题:

简述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正确答案:
清末司法机构改革主要表现为:
(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改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
(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在地方设立高级审判庭、地方审判庭以及初级审判庭,形成新的司法系统。
(3)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庭内设相应检察庭对刑事案件进行侦察,提起公诉,并实行审判监督,且可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充当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

第4题:

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正确答案:商朝的政治、司法统治比夏朝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商王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外,商朝将中央与地方的统治关系以内服、外服的方式加以确定。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为内服;与商部落联盟、听从商王命令的其它地区为外服,在这些地区生活的部落,其首领被商王封为诸侯、伯,有很大的独立性。在司法机构的设臵上也是如此,内服地区由商王直接控制,外服则由诸侯实施司法统治。商朝的司法官由高级贵族以世袭的方式担任。

第5题:

下列有关元朝行政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有(  )。
A.提刑按察司是元朝在行省以下设立的地方司法监察机关
B.大宗正府是元朝设置的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和宗教审判的机构
C.元朝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该考试选官形式为明朝沿用
D.元朝为了防止科举舞弊,创立了糊名考校法、誊录制和回避制


答案:B,D
解析:
解析:大宗正府是元朝中央设置的掌管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机构。宋朝为了防止科举舞弊,创立了糊名考校法、誊录制和回避制,元朝沿用。

第6题:

下列关于元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14岁以下的幼女B.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门下C.元朝制定的《风宪宏纲》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D.大宗正府是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D

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的地位高于刑部。故D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10岁以下的幼女,而不是14岁。B项错在: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省,宋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门下。C项错在:元朝制定的《条画五章》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风宪宏纲》是元朝监察立法的最大成就,但不是第一部汉化立法。

第7题:

元朝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普通司法机关无权管辖,须由专门机构审理裁决。该专门机构是( )

A.理藩院
B.大理寺
C.宣政院
D.大宗正府

答案:D
解析:
大宗正府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也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掌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以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等刑狱。可见大宗正府既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职掌比较混乱。宣政院是元朝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的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侣纠纷案件。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大理寺,是唐宋乃至明清各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关。

第8题:

简述我国《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正确答案: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国《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及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9题:

元朝地方司法体系有如下几级()。

  • A、路
  • B、州
  • C、县
  • D、府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简述中国的司法权由哪些机构共同分享。


正确答案:中国的司法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其它司法组织,甚至中共党的机构共同分享的。中国的司法机关并不仅仅指法院和检察院,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和行政机构的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它具有权能的机关。严格地说,法院和检察院只是中国全部司法机构体系中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与司法机构体系不可等量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