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试点期间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第2题:
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
第3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明细专栏核算,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A、进项税额
B、销项税额
C、减免税款
D、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第4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企业采用差额征税,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应记入借记()科目。
第5题: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6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专栏核算。
第7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第8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第9题:
旅游企业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第10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