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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 )。A 效力待定B 无效C 有效D 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

题目
单选题
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 )。
A

效力待定

B

无效

C

有效

D

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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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情况中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包括( )。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李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代理权的发生;表见代理
「解析」C、D属表见代理,即代理人虽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已终止,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被代理人之代理人的,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A项则是默示的同意。B、项为事后追认,参见《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2题: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蓝天公司”,由甲、乙、丙合伙经营。丙未经甲、乙同意,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与丁签订了合同,后又违约。丁可以以谁为被告起诉()?

A.甲、乙、丙

B.丙

C.甲、乙

D.蓝天公司


参考答案:D

第3题:

被代理人甲曾对乙表示已将销售业务代理权授予丙,而实际上甲并未授权给丙。后丙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则甲应对丙签订该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被代理人(甲)对第三人(乙)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但实际并未授权的,构成表见代理,应当由被代理人甲承担法律责任。

第4题:

下列情况中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包括:()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李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答案:A,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据此,AB选项成立代理,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当选。《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CD两项符合这一规定,构成表见代理,应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当选。

第5题:

甲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合同,那么乙不向丙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

A.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丙提供了附有乙的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而订立的合同

B.乙知道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而不做否认表示

C.乙知道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后,对甲的行为予以追认,并授予甲该事项的代理权

D.丙知道甲没有乙的授权,依然根据合同向乙发货,被乙拒绝


参考答案:D

第6题:

被代理人甲曾对乙表示已将销售业务代理权授予丙,而实际上甲并未授权给丙。后丙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则甲应对丙签订该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但实际并未授权的,属于表见代理。此时根据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应该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7题:

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知道乙的该行为,却不予否认。那么,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 )。

A.效力待定

B.无效

C.有效

D.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所以该买卖合同有效。

第8题:

甲接受乙的委托,作为乙的代理人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对于这个代理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B.甲应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C.甲应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D.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乙和丙

E.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甲和丙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下列情况中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有(  )。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李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答案:A,B,C,D
解析:
C、D项这两种情况均属表见代理,即代理人虽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已终止,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被代理人之代理人的,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A、B项也正确。故选ABCD。

第10题:

甲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又签订了一份电冰箱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
(1)甲与丙之间的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设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与丙之间的冰箱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是乙未经甲的同意,而以甲的名义与丙 签订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同时,该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所以无效。理由如下:依正常的交易,丙与乙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其应该知道乙的代理权限。在双方签 订此合同之后,丙向乙推销冰箱,丙明知乙没有代理甲购买冰箱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冰箱买卖合同,尽管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但由于丙在主观上是恶意的,不符合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因此该无权代理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下,该无权代理行为无效。
(2)如果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乙与丙的冰箱买卖合 同有效。因为,甲的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指明家电具体包括哪些,属于授权不明,乙又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这两份文件足以使丙相信乙有代理权,从而乙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甲必须承担合同的法律后果。
(3)如果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丙并不知甲是 否授权给乙,其主观上是善意的,而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凭这一事实,丙足以相信乙有代理权,所以,双方的合同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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