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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纳税?

题目
问答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纳税?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对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仍然需要纳税。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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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1)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因甲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无需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C.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1年1月1日起算

D.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AD

第2题:

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未给予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的,除了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以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 )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A.30%

B.40%

C.50%

D.60%


正确答案:C

第3题: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4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纳税?


正确答案: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对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仍然需要纳税。

第5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劳动者主动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C.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D.经济补偿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答案:D
解析:
选项D: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由约定。其具体金额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第6题: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

A.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C.经济性裁员

D.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
AB。解析:经济性裁员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7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2000年3月份,刘某与某公司订立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5月份,公司经营陷入严重困难实行经济性裁员,公司与刘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该公司认为本单位已经为刘某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以刘某解除合同后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为由,不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刘某对此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查实,认为该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但以刘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则违反法律规定,经调解无效后裁决,由该公司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00余元。


参考答案: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该公司解除职工刘某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本案中,该公司解除刘某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该公司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刘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关于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案中,刘某在履行了办理失业登记等程序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失业保险金的关系问题,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为劳动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是两种不同的待遇。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者所在的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劳动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失业保险金则属于社会保险,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者失业后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中的部分费用。无论是从资金来源、发放条件、发放标准还是功能上来看,经济补偿金与失业保险金都是不同的。前者由用人单位发放,将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及本人工资等因素考虑进来;后者则由社会统筹基金统管,具有社会性、统一性。因而,二者是不能等同的,也不能互相代替。

第9题:

(2016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劳动者主动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C.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D.经济补偿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答案:D
解析:
选项D: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由约定。其具体金额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第10题: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各自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终止,需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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