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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

题目
问答题
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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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为某县城出售新鲜猪肉的个体经销户,1999年春节期间,张某在市场上出售未经检疫的猪肉,后被群众告发,县检疫局对猪肉进行检疫后,发现张某出售韵为病死猪肉,遂对张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决定,并要求张某印制悔过书2000份张贴于大街小巷.试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县检疫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县检验局对张某的处罚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4000元罚款,另一项是要求张某印制2000份悔过书,并张贴于大街小巷。第一项处罚于法有据,并无不妥;而第二项处罚于法无据,侵犯了张某的权益,这是因为,根据我鼠现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共有以下几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可见,罚款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悔过书则完全是县检疫局的创造。县检疫局作出的第二项处罚决定违背了依法行政这一法治原则。

第2题:

甲商场与乙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货合同,约定由乙食品公司向甲商场供应鲜猪肉1000公斤并负责送货上门。乙食品公司备好货以后委托丙运输公司向甲商场送货。因丙公司负责运输的司机违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鲜猪肉迟延数小时送达甲商场,且因延迟时间过长,部分猪肉已经产生异味。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商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B: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C:对于丙公司的行为应由乙食品公司对甲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D:乙食品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该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这两条之规定,甲商场是否有权拒绝接受全部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关键就看丙公司的迟延交货和部分猪肉的变质是否会使甲商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如果是,则甲商场有权拒绝接受全部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反之,则甲商场无权拒绝接受全部货物或者解除合同。而根据所给案情,我们并不能得出迟延交货和部分猪肉的变质会使甲商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的结论,故A、B两项不正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据此规定,C、D两项正确。

第3题:

东北人主食多吃杂粮,副食品种类多,猪肉消耗量大,()是农村地区的大众菜肴。

A、猪肉炖粉条

B、九转肥肠

C、白云猪手

D、回锅肉


参考答案:A

第4题:

刚宰杀的猪肉最新鲜,食味最好。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工商部门在查处某商场销售冒牌冰柜时,该商场提供了进货合同和供应商名称,对此工商部门()。

  • A、可以对该商场予以处罚
  • B、因为该商场提供了合法取得证明和供货人不应予以处罚
  • C、应当对该商场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 D、应当对该商场予以处罚

正确答案:D

第6题:

某区卫生局委托某商场对该商场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如该商场某次罚款违法,被罚款人可以向()提出赔偿。

A.某商场

B.某区卫生局

C.某区卫生局和某商场共同赔偿义务人

D.某商场具体罚款人员


参考答案:B

第7题:

《动物防疫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全部需要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单位()。

  • A、家禽批发市场、奶牛养殖小区、养猪场、经营猪肉的农贸市场
  • B、奶牛养殖小区、养猪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 C、苗猪批发市场、养猪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生猪定点屠宰场
  • D、家禽批发市场、养猪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生猪定点屠宰场

正确答案:B

第8题:

李某是佳艺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公司规定收受回扣被佳艺食品有限公司解聘。佳艺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佳艺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但李某谎称这些材料已经遗失,佳艺公司也未核实。1个月后,李某持佳艺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以佳艺食品公司的名义与太阳副食品商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假设签订合同时,太阳副食品商场已经知道李某被佳艺公司解聘,则关于此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此合同无效

B.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催告佳艺公司在1个月内对合同予以追认

C.佳艺公司在太阳副食品商场催告追认后1个月内未作任何表示,可视为已追认该合同

D.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在佳艺公司追认前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问题。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太阳副食品商场对于李某的无权代理的行为是知情的,主观上并非善意,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根据第48条的规定,太阳商场是相对人,有权催告佳艺公司予以追认,在1个月内佳艺公司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太阳商场无权撤销合同。因此B正确,C、D错误。至于A项,因为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绝对无效,因此错误。

第9题:

怎样鉴别新鲜猪肉与变质、腐败猪肉?


正确答案: 食肉要讲究卫生,保证上市的肉品的新鲜度十分重要。为此必须事先经过检验。屠宰场里屠宰后的肉尸,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这是由于动物已经死亡,它体内的新陈代谢已经停止,但动物体内的某些物质还在分解,由于没有氧气的供应,这种分解是在无氧状态下进行的。例如:肌肉内的糖元,在没有氧的条件下,分解出乳酸,从而使肌肉的酸度增加;当分解乳酸达到一定限度时,另一些酶的活性就大大增加,使肌肉内一种叫三磷酸腺苷的物质很快分解,形成了磷酸。乳酸和磷酸的形成,可使肌肉从原来的中性或微碱性变为酸性,改变了肌纤维的性质和结构,这时,肌肉组织变为比较柔软和有弹性,鲜味增加。这一过程,称为肉的成熟,这就是人们日常吃的新鲜肉。
新鲜的肉如果不冷藏,由于外界温度的影响,存在于肉尸内的各种消化酶和消化液就会进行自体组织的消化溶解。首先是胃肠的自溶,时间久一些,肌肉也会自溶。在内脏和肌肉发生自溶的过程中,组织中的蛋白质发生强烈的分解,同时产生一种叫硫化氢的物质,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相结合,形成了含硫血红蛋白,使溶解的肌肉呈暗红色、灰红色乃至绿色或黑色。发生自溶的肉,虽不含细菌,但具有异味。
肉的腐败是由于微生物的作用,使包括肌肉在内的组织发生分解。在腐败过程中,产生了多量的气体如二氧化碳、氨、甲烷、硫化氢等。这时,肉出现了难闻的臭味。
新鲜的猪肉与变质、腐败的猪肉区别要点如下:
(1)新鲜猪肉:肌肉有光泽,脂肪洁白,呈淡红色,色泽均匀,表面干,不会粘手,无异常气味,以手指按压时,感觉有一定弹性。
(2)变质与腐败猪肉:肌肉和脂肪无光泽,呈暗红色或灰红色,甚至变为灰绿色或黑色,粘手,按压时留下的指痕不易平复,有臭味。
已变质和腐败的猪肉,不能食用。

第10题:

某商场经营的鲜蛋来自市禽蛋公司。每年五月鲜蛋大量上市时,商场以每斤1.9元价格购进鲜蛋,同市场上其它鲜蛋售价一样,把零售价定为每斤2.40元。春节期间是鸡蛋生产的淡季,却是鸡蛋消费旺季,市场上鲜蛋普遍涨价到2.80元/斤。商场也将鲜蛋价格调到每斤2.80元。副食商场对鸡蛋采取的定价方法是()。

  • A、成本导向定价法
  • B、需求导向定价法
  • C、竞争导向定价法
  • D、随行就市定价法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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