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单选题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A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 乙承担全部责任D 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题目
单选题
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A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

乙承担全部责任

D

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离婚协议中的条款不正确、不合法的有( )

A.甲乙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甲享有,乙不再拥有这项权益

B.乙在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方面作出较多工作,甲向乙补偿现金1万元

C.甲乙离婚以后,儿子由甲抚养,乙不经甲的同意,不得随意看望儿子,也不得与儿子接触

D.甲乙离婚以后,儿子由乙抚养,甲必须每月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200元


正确答案:AC
《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所以本题中,B和D的做法是合法的,而A和C的做法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

第2题:

甲与现役军人乙在2003年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甲于2007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不得准予离婚

B.是否准予离婚须军人同意

C.是否准予离婚应当经过军人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D.应当准予离婚,因为甲乙二人已经分居2年以上


正确答案:B
虽然《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但是,法律同时又规定了对于军婚的特殊保护。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以,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于军婚还是应当适用不同于一般离婚的特殊规定。

第3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答案】ABC

  【考点】共同共有、宣告失踪、诉讼代理人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错误。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其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是继承权。因此,不能因其未尽妻子的责任与义务就剥夺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选项C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选项D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题中,甲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与其与丙的离婚诉讼。

第4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婚姻财产关系【详解】在A选项中,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有财产,所以A错误当选;在B选项中,因为房屋属于甲丙的共有财产,丙可以主张房产份额,所以B错误当选;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与丙之间不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无权申请宣告丙失踪,所以C项错误当选;在D选项中,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诉讼,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需要当事人出庭,但因为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在本人提交书面意见后,当事人可以不到庭,所以D项正确不选。

第5题:

甲乙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6题:

甲与前夫乙离婚后,女儿丙判给甲抚养。1997年甲与丁再婚,丙由甲丁二人共同抚养,下列各种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甲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B.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关系

C.甲与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

D.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继父母关系


参考答案:C, D

第7题:

乙于1999年3月向丙借了一万块钱做生意,但经营不善导致在甲乙离婚时尚有2000块钱无法偿还给丙,关于这2000块钱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独自偿还

B.甲独自偿还

C.甲乙共同偿还

D.可以不用偿还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8题:

甲乙结婚,婚后购买房子,甲出资90%,乙出资10%。5年后甲乙离婚,则房子价值如何分割?( )。

A.归甲所有

B.归乙所有

C.甲分得90%,乙分得10%

D.甲乙平均分割


答案:D

第9题:

甲乙是男女朋友,婚后不久甲发现乙和前女友丙同居,甲气愤之余向法院提出解除和乙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甲可以向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B: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乙可以向甲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C: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甲可以向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D: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甲的父母也可以向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主体限于婚姻当事人。故本题应选ABD。

第10题:

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
便利店为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要。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对此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对该债务,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