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

甲乙二人结婚多年。乙拟将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丙,所得房款用于归还其所欠赌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房屋归甲乙共同所有 B.甲乙二人对该房屋有平等的处分权 C.乙出售该房屋,需经甲同意 D.乙伪造甲的签名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丙可基于所有权对抗甲

题目
甲乙二人结婚多年。乙拟将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丙,所得房款用于归还其所欠赌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房屋归甲乙共同所有
B.甲乙二人对该房屋有平等的处分权
C.乙出售该房屋,需经甲同意
D.乙伪造甲的签名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丙可基于所有权对抗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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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C

第2题:

甲与乙结婚后,甲的叔父去世时遗嘱嘱托其房屋归甲一人继承。继承房屋后甲乙二人仍觉得房屋不够宽敞,于2007年8月1日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l0万元购房,约定5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购房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11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10万元及利息

B.甲继承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C.借期届满后,丙不可以要求甲或乙偿还10万元

D.借期届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利息


正确答案:B
[考点]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自然人借贷;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
[答案及解析] B。《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未约定。所以AD项均错误。被继承人遗嘱指定遗产归一方所有的,该遗产为一方所有而非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B项正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甲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或乙偿还10万元。所以C项错误。

第3题:

小钱2007年与金小姐相识并相恋,二人决定2008年10月举行婚礼,但金小姐的母亲要求小钱在结婚前购买房屋用于结婚,于是小钱2007年12月首付20万元购买了总价60万元的房屋一套,2008年3月二人登记结婚,并于10月举办了婚礼。2009年二人因性格不和离婚,则该房屋( )。

A.属于小钱的婚前个人财产

B.二人的婚前共同财产

C.夫妻共同财产

D.小钱的婚后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A

第4题:

小钱2007年与金小姐相识并相恋,一人决定2008年10月举行婚礼,但金小姐的母亲要求小钱在结婚前购买房屋用于结婚,于是小钱2007年12月首付20万元购买了总价60万元的房屋一套,2008年3月二人登记结婚,并于10月举办了婚礼。2009年二人因性格不和离婚,则该房屋()。

A:属于小钱的婚前个人财产
B:二人的婚前共同财产
C:夫妻共同财产
D:小钱的婚后个人财产

答案:A
解析:

第5题:

甲、乙二人系夫妻,均在A市做生意,2人共同拥有住房1幢、店面3间。二人婚后感情不和,经常闹离婚,因生意不佳,二人于l999年6月将店面租给丙使用,约定租期3年,每年租金10万元。2000年8月,二人因琐事产生争执,甲一气之下前往外地做生意去了。2002年1月,丙找到乙,希望能够续签合同。乙考虑到自己夫妻感情不和,迟早要离婚,遂表示可以,并建议丙也可买下此房,丙询问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乙谎称甲早有出卖房屋的意思。2002年3月,二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当即支付房款,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2002年5月,甲回到A市,向丙讨还房屋,这时才得知乙已经将房屋卖给了丙。乙为了独吞房款;趁甲出门不辞而别。&&

试分析下列问题:

乙的行为性质如何?并试分析买卖前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系。乙对甲是否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答: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甲、乙对房屋是夫妻共同共有关系。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共同共有一般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继承共有财产三种形式。本题涉及夫妻共有财产这种形式。
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另外,《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共同共有人在对外活动中,应当作为一个整体参加民事活动,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处分行为才能够对外发生效力,如果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而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但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共有形式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案中,甲、乙虽感情不和,但是在法律上依然具有婚姻关系,甲、乙对其共有的财产都有平等的处分权。在乙出卖房屋的时候,其谎称甲已经同意的行为虽然并不道德,但是作为第三人的丙是没有理由怀疑的,况且丙善意地给付了房款,也进行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丙。因此,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共有,过户之后归丙所有。&&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乙擅自出卖房屋并且为了独吞房款不辞而别,符合前述规定,因此在离婚时,甲有权要求多分财产,并有权向乙要求赔偿。

第6题:

甲、乙二人向同住一旅馆的丙某兜售毒品,遭到拒绝。甲、乙二人强行将丙某绑住,给其注射了一针毒品。第二日,丙某主动上门要求购买毒品注射。甲乙二人见丙某携有大量现金,便心生夺财之念。故意给其注射大剂量毒品,致丙某昏迷。乘机掠走丙某身上的现金。甲乙二人构成何罪()

A、强迫他人吸毒罪

B、盗窃罪

C、贩卖毒品罪

D、抢劫罪


参考答案:A,C,D

第7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着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二人共有一栋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 )。

A.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B.甲单独赔偿

C.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

D.以上答案都不对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男)与乙(女)办理结婚登记后,甲的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一套并装饰,将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的名下,供甲乙婚后居住,后甲乙感情破裂离婚,关于此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是甲乙夫妻的共同财产

B、是甲的父母的财产

C、是甲的财产

D、是乙的财产


参考答案:C

第9题:

甲、乙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甲的名字。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可以清求法院划分两人对房屋共有权的份额

B.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甲想把房屋出售给丙,必须征得乙的同意

C.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甲想把房屋出售给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D.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屋顶上的瓦片脱落致丙损害的,甲、乙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甲、乙离婚后,甲、乙仍对该房屋享有共同共有权


正确答案:ACE
本题考核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共有人都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也无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共同关系,是指以基于共同目的而形成的关系,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共同关系不存在,共同共有也就不存在。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第10题:

于先生与王小姐二人相恋多年,决定于2008年9月结婚,婚前于先生的父亲为于先生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了房屋一套用于结婚,产权登记在于先生名下。婚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在房屋内举行了婚礼。一年以后二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偿还贷款12万元。离婚时房屋市价120万元,其他家庭财产共计40万元,则该房屋属于( )。

A.于先生的个人财产
B.王小姐的婚前个人财产
C.婚后共同财产
D.二人合伙共有的财产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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