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多选题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A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B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C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D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题目
多选题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
A

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B

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C

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D

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对于地域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2题:

曹法官是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其妻唐律师是B市T&C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唐律师在其执业推广过程中声明其擅长处理在B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案件。曹法官在得知唐律师的这一行为之后,制止了唐律师。曹法官的行为体现了法官职业道德哪些方面要求?( )

A.确保司法廉洁

B.忠诚司法事业

C.坚持司法为民

D.维护司法形象


正确答案:AD

第3题:

王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王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王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D

第4题:

周某系H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H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周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B.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C.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H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D.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H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答案:A,B
解析:
法官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本题中周某已经离任3年,不受此项规定所限制。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所以CD两项不允许。

第5题:

马某、宋某、周某,M省A市人,三人长期在本市和其他市共同作案。最后,三人在该省b市内抢劫时被抓获。如果法院认为马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宋某、周某至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全案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B.应将被告人马某的部分从区法院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C.三名被告人中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因而三人应由区人民法院审判

D.该案马某的部分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其他两名被告人则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一并审判


正确答案:A

第6题:

孙某与曹某因口角打斗,孙某被曹某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曹某处以罚款200元。对此,孙、曹二人均不服,孙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曹某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二人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只有曹某才能起诉

B.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孙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孙某起诉县公安局,曹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D.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孙某为行政复议第三人


参考答案:B, C, D

第7题: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 )

A.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B.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C.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D.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正确答案:AB
法官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本题中曹某已经离任3年,不受此项规定所限制。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所以CD两项不允许。

第8题: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行政诉讼法》第l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本案深圳、北京的法院都可以管辖此案。至于究竟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l4条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选BD。

第9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 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 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 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 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

第10题: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

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