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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市居民刘某,在1995年7月的一天,与同市居民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将面积60平方米的两房一厅违章搭建房屋,以8万元价格卖给李某,李某付清了全部房屋价款后,即迁入该房屋内居住,但未将户口迁入。同年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被征用,有关部门对动迁居民作了安置。但房屋拆迁部门未对李某进行补偿,亦未对李某进行安置。李某认为,房屋是其花钱买来的,房屋拆迁部门拆除其房屋而不给予补偿安置是不对的。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某市居民刘某,在1995年7月的一天,与同市居民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将面积60平方米的两房一厅违章搭建房屋,以8万元价格卖给李某,李某付清了全部房屋价款后,即迁入该房屋内居住,但未将户口迁入。同年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被征用,有关部门对动迁居民作了安置。但房屋拆迁部门未对李某进行补偿,亦未对李某进行安置。李某认为,房屋是其花钱买来的,房屋拆迁部门拆除其房屋而不给予补偿安置是不对的。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给予安置。被拆除房本案李某未将户口迁入,故此,李某也不属于被安置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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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市 2009 年底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棚户区业主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面积相等部分不补差价,超面积按单价 2800 元/m2 补交房款。刘某将其在该棚户区的房屋出租给李某,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该房屋建筑面积 50m2,实际建筑面积为 60m2,其中 10m2 建筑面积为刘某 3 年前搭建的违章建筑。刘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80m2,其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13.85 万元。
关于刘某申请安置房的房屋登记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预告登记
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刘某应当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C.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约定与刘某申请预告登记,刘某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D.房屋竣工交付后,刘某应当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2题:

某市居民刘某,在1995年7月的一天,与同市居民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将面积60平方米的两房一厅违章搭建房屋,以8万元价格卖给李某,李某付清了全部房屋价款后,即迁入该房屋内居住,但未将户口迁入。同年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被征用,有关部门对动迁居民作了安置。但房屋拆迁部门未对李某进行补偿,亦未对李某进行安置。李某认为,房屋是其花钱买来的,房屋拆迁部门拆除其房屋而不给予补偿安置是不对的。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房屋拆迁部门对李某房屋拆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安置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给予安置。被拆除房本案李某未将户口迁入,故此,李某也不属于被安置对象。

第3题:

案情: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诚信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楼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诚信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问题:刘某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参考答案:

刘某应向丁县法院起诉。因为这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丁县法院。


第4题:

2010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2010年6月1日将本金和利息还清,并以刘某已辞世的父亲在A市D区的一套三居室房屋作为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有关房屋抵押登记。2010年5月16日,刘某做生意亏本,亟须资金周转,刘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以2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张某(张某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的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将25万元房款给付刘某。李某从刘某的朋友那里得知刘某已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于2010年7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刘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并予以撤销,并拍卖该房屋偿还其借款35万元。刘某在B市的姐姐刘茜听说刘某已将其父留给他们的共同房屋转让后,也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本案应由A市D区法院管辖。本案属于涉及不动产纠纷案件。

第5题:

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给予出租人治安管理处罚。

  • A、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刘某是一歌唱工作者,其每日练声干扰邻居生活
  • B、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时,刘某告知其无身份证明,李某为了及时将房屋租出而不管不问,仍然与刘某达成租赁协议
  • C、李某出租房屋时,在刘某向其出示身份证件时,其看了一眼确认没问题后,未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即行出租
  • D、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后,一日其查房时,发现刘某在其屋内藏有大量的淫秽光盘,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正确答案:A

第6题:

某市 2009 年底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棚户区业主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面积相等部分不补差价,超面积按单价 2800 元/m2 补交房款。刘某将其在该棚户区的房屋出租给李某,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该房屋建筑面积 50m2,实际建筑面积为 60m2,其中 10m2 建筑面积为刘某 3 年前搭建的违章建筑。刘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80m2,其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13.85 万元。
关于安置李某的说法,正确的为(  )。

A.应由拆迁人负责安置
B.应由刘某负责安置
C.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及时解除,无安置义务
D.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解除,在未实行安置的情况下,临时过渡房屋应由李某居住

答案:B,C,D
解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考点已过时。

第7题: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 A、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
  • B、李某将房屋钥匙交给王某时
  • C、王某支付房屋价款给李某时
  • D、办理完毕房屋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D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地居民刘某与杭州卧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卧龙地产在乙县所建住房一套,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张某在合肥,李某在上海,张某欲起诉李某追要欠款,而李某被宣告失踪,此案应由合肥张某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C.S市居民王某欲与被羁押在M监狱的丈夫高某离婚,M监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D.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某市A区人民法院将其受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转移给B区人民法院受理,B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移送错误,可将案件退回给A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中的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刘某的诉讼应该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乙县法院管辖,所以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中被告李某居所地在上海,因此应该归上海的基层法院管辖,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王某的诉讼应该归S市管辖,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D项中“将案件退回给A区人民法院”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第9题:

2010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2010年6月1日将本金和利息还清,并以刘某已辞世的父亲在A市D区的一套三居室房屋作为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有关房屋抵押登记。2010年5月16日,刘某做生意亏本,亟须资金周转,刘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以2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张某(张某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的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将25万元房款给付刘某。李某从刘某的朋友那里得知刘某已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于2010年7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刘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并予以撤销,并拍卖该房屋偿还其借款35万元。刘某在B市的姐姐刘茜听说刘某已将其父留给他们的共同房屋转让后,也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张某、刘茜在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张某在本案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刘茜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第10题:

2010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2010年6月1日将本金和利息还清,并以刘某已辞世的父亲在A市D区的一套三居室房屋作为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有关房屋抵押登记。2010年5月16日,刘某做生意亏本,亟须资金周转,刘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以2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张某(张某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的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将25万元房款给付刘某。李某从刘某的朋友那里得知刘某已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于2010年7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刘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并予以撤销,并拍卖该房屋偿还其借款35万元。刘某在B市的姐姐刘茜听说刘某已将其父留给他们的共同房屋转让后,也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若在庭审过程中,刘某、刘茜没有出庭,法院该如何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刘某没有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刘茜没有出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因为刘某是本案的被告,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庭裁判;刘茜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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