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2012年)甲集团公司拥有乙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集团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确定甲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500万元。集团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集团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重要性相关的事项如下: 要求:针对以下第(1)至(6)项,代A注册会计师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确定被审计单位甲公司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时,审计项目组特别考虑了作为甲公司最大股东的乙公司的决策需要,以确保金额在重要性水平以下的错报不影响乙公司的经济决策。 (2)考虑到被审计单位丙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等多个项目的计量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审计项目组据此调低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3)对于被审计单位丁公司,审计项目组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的1%作为界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上限,对于超过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都需要累积,并建议管理层更正。 (4)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被审计单位戊公司于2016年由正常盈利变为微亏,审计项目组认为选择营业收入作为基准确定重要性更加合适, 由于戊公司经营规模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项目组认为本年重要性不宜超过上年度的重要性。 (5)对于被审计单位己公司,审计项目组发现实际财务成果与最初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时使用的预期本期财务成果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审计项目组据此修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6)被审计单位庚公司于2015年成立,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2016年处于商品房开发阶段,预计两年后开始对外销售,审计项目组将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
问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甲公司处于新兴行业,面临较大竞争压力,目前侧重于抢占市场份额,审计工作底稿中与重要性和错报评价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考虑到甲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收入指标,审计项目组将营业收入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 (2)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项目组了解到甲公司以前年度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审计调整较少,因此,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75%。 (3)审计项目组将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3%,该临界值也适用于重分类错报。 (4)审计项目组认为无需对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5)在运用审计抽样实施细节测试时,考虑到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为低,审计项目组将可容忍错报的金额设定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120%。 (6)甲公司某项应付账款被误计入其他应付款,其金额高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项错报不影响甲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审计项目组同意管理层不予调整。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8年,部分)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主要从事汽车的生产和销售。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30万元。 资料三: 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计划,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A注册会计师在询问管理层、阅读内控手册并执行穿行测试后,尽管认为甲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但不拟信赖,拟直接实施细节测试。 要求: 针对资料三,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审计计划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为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审计开始前,应甲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一名审计项目组以外的员工根据甲公司编制的试算平衡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4 年) 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 重要性为 0 240 万元。当年 利润总额 180 万元。 资料六: 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并累积了 3 笔错报,并认为这些错报 均不重大,同意管理层 不予调整。甲公司 2013 年度未更正错报列示如下( 不考虑税务影响):要求: (5)针对资料六,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 A 注册会计师(对错报)的判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甲公司由于财务困难,应付ABC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经双方协商,ABC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甲公司延期至2015年底支付。在此期间,甲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甲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短缺,2014年向ABC会计师事务所借用一名注册会计师,由该注册会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该注册会计师包括在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 (3)A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担任甲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有关规定,在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由A注册会计师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但在成立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时,ABC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继续担任外勤审计负责人。 (4)由于甲公司降低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近1/3,导致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入不能弥补审计成本,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对甲公司下属的2个重要的销售分公司进行审计,并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甲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此,双方另行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6)ABC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甲公司提出了会计政策选用和会计处理调整的建议,并协助其解决相关账户调整问题。 要求: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规定,分别判断上述六种情形是否违反独立性,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 (3)审计项目组成员跟随甲公司出纳到乙银行实施函证,出纳到柜台办理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组成员在等候区等候。 (4)客户丙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回函金额90万元,因差异金额高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审计项目组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 (5)客户丁公司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 (6)客户戊公司为海外公司,审计项目组收到戊公司境内关联公司代为寄发的询证函回函,未发现差异,结果满意。 针对上述第(1)、(3)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全查不现实] (3)审计项目组成员跟随甲公司出纳到乙银行实施函证,出纳到柜台办理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组成员在等候区等候。 (5)客户丁公司回函邮寄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可能并不是注册会计师想函证的公司/冒充回函]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 上市公司 甲公司系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 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 注册会计师在 2011年度至 2015年度期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 2014年度和 2015年度甲公司审计报告。2016年度,A 注册会计师新晋升为合伙人,担任甲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2)客户丙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回函金额90万元。因差异金额高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审计项目组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3)客户丁公司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4)客户戊公司为海外公司。审计项目组收到戊公司境内关联公司代为寄发的询证函回函,未发现差异,结果满意。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第(4)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