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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解散。在对原债权人A的债权债务关系上,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 甲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AB A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乙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 A可向分立后的乙公司与丙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 甲公司在分立前可与A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解散。在对原债权人A的债权债务关系上,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A

B

A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乙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

A可向分立后的乙公司与丙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

甲公司在分立前可与A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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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私自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当事人分立后合同的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2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A
[考点]企业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所以,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乙、丙两公司共同承担。但是甲公司却在分立时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对此约定的效力。应从对内、对外两个角度加以分析。对外而言,《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甲公司在约定将自己的债务全部转移给乙公司时,应当经过甲公司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约定无效。换言之,该协议在对外效力上应为效力待定,对甲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并非当然有效或无效。而在对内效力上,由于该约定是在乙、丙两公司之间内部分担,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对乙、丙两公司而言具有约束力。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
选项BC是错误的。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依据甲公司债权人是否同意该协议的内容决定协议有效或无效,选项BC认为协议有效或无效都是错误的。选项D虽然看到了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但认为“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是错误的——如果甲公司的债权人不同意该协议。则乙、丙两公司应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公司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一家公司或者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如果甲公司债权人同意该协议,则应当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而且,选项D也没有考虑该协议对于乙、丙两公司的对内效力问题。

第3题:

A公司拟吸收合并甲公司,合并相关资料显示,甲公司分别欠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80万元,丙公司欠付A公司租金8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债权债务抵销、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时,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正确答案:
(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向A公司主张债权债务抵销、A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时,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4题:

(2019年)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致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乙公司)和相对人(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为债权人,乙公司为债务人。在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时会发生债权债务的( )。


参考答案:D
合同债权债务存在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双方当事人,而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甲公司承受了乙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从而使甲公司与乙公司原来合同中的债务人不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此时发生的是债权债务的混同,即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第6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内部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受甲公司的所有的债权,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所有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B.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C.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债务

D.甲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公司或者丙公司承担债务


正确答案:D

第7题:

2006年3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当年5月底供应甲公司50台电视,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l0日内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来乙公司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甲公司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应当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丙公司可以不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C.丙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甲公司交付货物

D.甲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丙公司交付货款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主体内部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两种情况,有不同的履行规则,具体情况如下:(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债权人合并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结合成一个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吸收合并)。也可以消灭(新设合并)。债权人发生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事项,都会给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带来困难,因此债权人应履行及时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或直接将合同的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提存后,即发生消灭债务的后果。(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如果只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改变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都不是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改变,合同主体即当事人自然无理由以上述情况的变化来拒绝合同义务的履行。正确答案是ACD.

第8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设备欠付设备款20万元,现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则原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可( )。

A.由原甲公司负责人承担

B.由丙或丁公司全部承担

C.由丙、丁两公司按比例承担

D.由丙、丁两公司连带承担

E.因甲公司分立而消灭


正确答案:BCD

第9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甲公司分立之前欠丁公司债务100万,甲公司在分立时与丁公司书面约定,甲公司分立后100万的债务由乙公司独自承担。丁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丁公司应该向( )主张债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乙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分立时已经与丁公司约定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担,因此,丁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不能向丙公司进行主张。

第10题:

(2010年)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答案:B,C
解析:
甲公司分立时,可以与乙公司就原公司的债务进行约定(选项D错误),该约定得到了债权人丁公司的认可,该约定对丁公司具有约束力(选项A错误),但该约定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对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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