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

问答题两位客人(甲、乙)同时来开房时,甲答应帮乙支付费用,但乙离店后,甲过来结账时又反悔拒付乙的费用,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两位客人(甲、乙)同时来开房时,甲答应帮乙支付费用,但乙离店后,甲过来结账时又反悔拒付乙的费用,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经甲同意,乙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D
「考点」附合
「解析」《民通意见》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2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参考答案:D

第3题:

某大学金融系教授甲接受某期货公司乙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乙提供订立期货合约的机会,但最终没有促成合同的成立,则( )。

A.甲可以要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

B.甲不能要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

C.甲可以要求乙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D.甲无权要求乙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正确答案:B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以及《合同法》第四百Z-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4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中救助乙的性行属于无阻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另《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负赔偿责任。这也是从无因管理的制度目的考虑,以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项正确。

第5题:

甲为农场主,放牧过程中走失一只羊,乙捡到该羊,寻找失主未果后将其牵回精心照料,后该羊产下羊羔后病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该羊病死,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该羊的价款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该羊产下的羊羔
C.甲无须支付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D.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该羊价款、返还羊羔,但同时应支付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答案:B
解析:
甲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乙因管理事物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孳息,应交付于甲,乙以自己的名义为甲取得的权利,应转移于甲。因此,乙仅负有返还羊崽的义务。另外,管理人乙有权请求本人(被管理人)偿付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故本题答案为B。

第6题:

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D
《民通意见》第八十六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7题:

某大学金融系教授甲接受某期货公司乙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立期货合约的机会,但最终没有促成合同的成立,则( )。

A.甲可以要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

B.甲不能要求乙支付约定的报酬

C.甲可以要求乙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D.甲无权要求乙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正确答案:B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以及《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8题:

一日夜,某商店门开着,甲骑车路过,看四下无人看店,就进去拿东西,几分钟后,乙从此路过,见商店门没关,也进去拿东西,甲装好价值2万元的货物,但搬不动,就叫乙帮忙搬到车上,后甲走,乙又回店中,拿起自己装好的l万元的货物走了,下面正确的是:( )

A.甲、乙是同时犯,不是共犯,对各自所窃物品的价值负责,甲2万乙l万

B.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对共同窃取的物品负责,都偷3万

C.甲、乙先是同时犯,后形成共犯,甲2万乙1万

D.甲盗窃2万,但是主犯,乙帮甲盗窃2万,可定从犯,另乙对自己偷的1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本题考点在于共犯的认定。乙帮甲搬东西时两人就2万元的货物构成共犯,对于乙自己又偷的1万元货物,甲不承担责任。

第9题:

甲公司欲收购10吨玉米,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行纪合同,委托乙公司帮忙收购,乙公司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花费了1000元。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乙公司垫付
B.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甲公司支付
C.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乙公司自负
D.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甲.乙共同负担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行纪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