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单选题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加计扣除政策,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 56.25B 62.5C 68.75D 75

题目
单选题
某企业2013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加计扣除政策,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56.25

B

62.5

C

68.75

D

75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50×50%)×25%=6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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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企业2019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发生研发活动的研发费用支出为20万元,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可实行75%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1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万元。

A、10

B、20

C、35

D、40


参考答案:C

第2题:

2019年6月份,某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而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则该项研发费用可税前扣除( )万元。

A.50
B.75
C.175
D.20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3题:

某企业200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4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规定。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 

第4题:

某企业201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10
B.30
C.35
D.40

答案:C
解析: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5万元(20×175%)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

第5题:

甲企业 2018 年委托非关联境外 B 企业研发新产品,支付给 B 企业的研发费用 110 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120 万元。上述费用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甲企业 2018 年准予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是( )万元。

A.90
B.100
C.150
D.172.5

答案:C
解析: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110 × 80%=88 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 120 × 2 ÷ 3=80 万元。甲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 80 万元。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2018 年,甲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120+80 )× 75%=150 万元。

第6题:

某软件企业2009年利润总额23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80万元,假定没有形成无形资产,会计上全部计入损益。则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是多少?


正确答案:

第7题:

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甲居民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800×75%=600(万元)。

第8题:

某企业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21.25

C.123.75

D.126.25


正确答案:C
解析: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所以,应纳税所得额=500-15+10=495(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495×25%=123.75(万元)。

第9题:

(2019年)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4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18.75
C、123.75
D、126.25

答案:C
解析:
国债利息是免征所得税的,属于纳税调减事项,超标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属于纳税调增事项,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25+(320-300)=495(万元)。应交所得税=495×25%=123.75(万元),因为不存在递延所得税,所以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2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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