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多选题甲在某商场捡到一个寄存牌,到寄存处取财物时被乙发现。乙说:“你怎么把我的东西取走。”甲拿出寄存牌说:“我取我的东西与你无关。”乙便让寄存处人员丙判断是非,丙说:“甲有寄存牌,因此该取走财物”。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认为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是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

题目
多选题
甲在某商场捡到一个寄存牌,到寄存处取财物时被乙发现。乙说:“你怎么把我的东西取走。”甲拿出寄存牌说:“我取我的东西与你无关。”乙便让寄存处人员丙判断是非,丙说:“甲有寄存牌,因此该取走财物”。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认为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B

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C

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

D

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是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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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将其装有1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内有现金,甲取包时发现该包已被人取走,甲要求寄存处赔偿,则寄存处应如何赔偿甲的损失?( ) A.赔偿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适当赔偿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 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 以赔偿。故本题答案为C。

第2题:

甲男与乙男于2009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 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 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正确答案:
(1)关于甲和乙的行为。①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甲、乙的抢劫属于人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问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由于乙与甲共谋入户,甲事实上实施了人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人户,对乙也应适用人户抢劫的刑法定刑。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②甲、乙虽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二人的犯罪形态不同: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达到抢劫既遂,但他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由于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中止,应当免除处罚。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一方面,不能因为甲事实上取得了手表,就认定乙抢劫既遂,因为该手表并非甲抢劫既遂所得的财物;另一方面,乙并没有自动放弃自己的抢劫行为,甲的中止行为对于乙来说,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关于甲的行为。①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②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即不属于因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所以,不能将取得手表的事实评价在抢劫罪中,而应另认定为盗窃罪。
(3)关于乙的行为。①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乙客观上为甲盗窃手表起到了一定作用(望风),但乙并不知道甲会盗窃财物,所以,乙与甲并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②基于同样的理由,乙的行为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③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销售赃物罪是指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并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不能认为是参与了盗窃罪的销赃行为而成立销赃罪或盗窃罪。乙的行为属于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误差,只能在抢劫罪的范围内
成立主客观相统一,也只能在抢劫罪的范围内予以评价。

第3题:

甲将其装有1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 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内 有现金,甲取包时发现该包已被人取走,甲要求 寄存处赔偿,则寄存处应如何赔偿甲的损失?

A.赔偿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适当赔偿


正确答案:C
[考点]保管人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 C。根据《合同法》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故本题答案为C。

第4题:

某商场失窃。员工甲、乙、丙、丁涉嫌被拘审。

甲说:“是丙作的案。”

乙说:“我和甲、丁三人中至少有一个作案。”

丙说:“我没有作案。”

丁说:“我们四人都没作案。”

如果四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A.甲说真话,作案的是丙。

B.乙说真话,作案的是乙。

C.丙说真话,作案的是甲。

D.丙说真话,作案的是丁。


正确答案:A
解析:这是一道真话假话题。
  由题干可知,甲丙矛盾,并有一真一假。四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而四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可见乙、丁都说假话。乙假一甲乙丁都没作案,丁假一四人中有人作案,因此只能丙作案,甲说真话。

第5题:

甲:“你认为《英雄》演得好吗?”

乙:“我认为不算好。”

甲:“那就是说,你认为坏了?”

乙:“不,我并没有说坏。”

甲:“说不好就是坏!”

下面哪个选项不可能是对甲、乙对话的正确评价?( )

A.甲问话的用意是要求乙作出一个肯定的、明确的答案

B.乙的回答前后矛盾

C.甲没有把握乙的两次回答的含义

D.在乙看来,《英雄》拍得一般


正确答案:B
B [解析]乙的回答前后并不矛盾。A、C、D选项中的论述都是正确的。只有B选项不正确。

第6题:

第五题. 推理游戏

教授选出两个从2到9的数,把它们的和告诉学生甲,把它们的积告诉学生乙,让他们轮流猜这两个数

甲说:“我猜不出”

乙说:“我猜不出”

甲说:“我猜到了”

乙说:“我也猜到了”

问这两个数是多少


正确答案:

 

第五题:3和4(可严格证明)

  设两个数为n1,n2,n1>=n2,甲听到的数为n=n1+n2,乙听到的数为m=n1*n2

  证明n1=3,n2=4是唯一解

  证明:要证以上命题为真,不妨先证n=7

1)必要性:

   i) n>5 是显然的,因为n<4不可能,n=4或者n=5甲都不可能回答不知道

   ii) n>6 因为如果n=6的话,那么甲虽然不知道(不确定2+4还是3+3)但是无论是2,4还是3,3乙都不可能说不知道(m=8或者m=9的话乙说不知道是没有道理的)

   iii) n<8 因为如果n>=8的话,就可以将n分解成 n=4+x 和 n=6+(x-2),那么m可以是4x也可以是6(x-2)而4x=6(x-2)的必要条件是x=6即n=10,那样n又可以分解成8+2,所以总之当n>=8时,n至少可以分解成两种不同的合数之和,这样乙说不知道的时候,甲就没有理由马上说知道。

   以上证明了必要性

  2)充分性

   当n=7时,n可以分解成2+5或3+4

   显然2+5不符合题

第五题:3和4(可严格证明)

  设两个数为n1,n2,n1>=n2,甲听到的数为n=n1+n2,乙听到的数为m=n1*n2

  证明n1=3,n2=4是唯一解

  证明:要证以上命题为真,不妨先证n=7

1)必要性:

   i) n>5 是显然的,因为n<4不可能,n=4或者n=5甲都不可能回答不知道

   ii) n>6 因为如果n=6的话,那么甲虽然不知道(不确定2+4还是3+3)但是无论是2,4还是3,3乙都不可能说不知道(m=8或者m=9的话乙说不知道是没有道理的)

   iii) n<8 因为如果n>=8的话,就可以将n分解成 n=4+x 和 n=6+(x-2),那么m可以是4x也可以是6(x-2)而4x=6(x-2)的必要条件是x=6即n=10,那样n又可以分解成8+2,所以总之当n>=8时,n至少可以分解成两种不同的合数之和,这样乙说不知道的时候,甲就没有理由马上说知道。

   以上证明了必要性

  2)充分性

   当n=7时,n可以分解成2+5或3+4

   显然2+5不符合题意,舍去,容易判断出3+4符合题意,m=12,证毕

  于是得到n=7 m=12 n1=3 n2=4是唯一解。

意,舍去,容易判断出3+4符合题意,m=12,证毕

  于是得到n=7 m=12 n1=3 n2=4是唯一解。

第7题:

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人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 lOO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1)对于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2)对于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3)甲和乙是否构成共犯,构成何种共犯?

(4)甲、乙二人的犯罪形态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
[答案] (1)关于甲的行为:
1)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2)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即不属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所以,不能将取得手表的事实评价在抢劫罪中,而应另认定为盗窃罪。
(2)关于乙的行为:
1)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乙客观上为甲盗窃手表起到了一定作用(望风),但乙并不明知甲会盗窃财物,所以,乙并不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2)基于同样的理由,乙的行为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
3)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销售赃物罪是指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并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3)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甲、乙的抢劫属于人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间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由于乙与甲共谋人户抢
 劫,甲事实上也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人户,对乙也应适用人户抢劫的法定刑。
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甲、乙虽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二人的犯罪形态不同:
1)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达到抢劫既遂,但他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由于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2)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一方面,不能因为甲事实上取得了手表,就认定乙抢劫既遂,因为该手表并非甲抢劫所得的财物;另一方面,乙并没有自动放弃自己的抢劫行为,甲的中止行为对于乙来说,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8题:

下列对话是否违反逻辑基本规律?如果违反,违反哪条规律?犯了什么逻辑错误?

甲:你作业写完了吗? 乙:谁说我作业没写完? 甲:那么,你是说你作业写完了? 乙:我并不是说我写完了。


答案:存在逻辑错误

解析:这两句对话都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第一句对话违反了同一律,犯了偷换论题的错误;第二句对话违反排中律,犯了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第9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

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甲、乙、丙、丁

B.乙、丙、甲、丁

C.乙、甲、丙、丁

D.甲、乙、丁、丙


正确答案:C

第10题:

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 )

A.甲对乙说,如果我的房子卖给丙,就租给你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

C.父母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

D.甲对乙说,如果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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