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单选题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9月I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 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B 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C 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D 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题目
单选题
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9月I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

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C

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

D

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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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13 题 2008年2月3 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 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 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如张某认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正确答案:AD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24、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第2题:

2017年12月8日宋某涉嫌诈骗犯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9日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 4月10日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 年,宋某向某省高级法院上诉,某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18年6月1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2019年1月10日宋某申请国家赔偿,2019年2月12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检察院

B.若宋某不符国家赔偿决定,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C.应当赔偿的部分包括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

D.对宋某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国家2017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CD

第3题:

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某市检察院以甲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到某市中级法院,并建议该院判处死刑。甲被某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甲上诉,某省高级法院判决维持。经最高法院核准后,甲被执行死刑。甲死后,其妻不断申诉。后来最高法院再审改判甲无罪。甲妻请求赔偿。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

A:某市检察院
B:某市中级法院
C:某省高级法院
D:最高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在本题,原生效的判决,是省高级法院作出的维持判决。最高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只是省高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条件而已,最终生效仍是省高级法院的判决。故本题应选C项。

第5题:

朱某涉嫌盗窃罪,法庭审理查明其实施盗窃行为时刚满15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退回检察院,建议决定不起诉

B.商请检察院撤回起诉

C.判决宣告朱某不负刑事责任

D.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C

第6题:

某案,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朱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月13日,县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朱某,朱某不服并于当天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始审理此案。10月24日上午,朱某请求撤回上诉。但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方面都有很多疑点,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准许撤回上诉

B.不准撤回上诉,继续审理

C.不准撤回上诉,发回重审

D.不准撤回上诉,直接改判


正确答案:A
《高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由此可见,只要尚在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以任意要求撤回上诉。本案上诉期限应从接到判决书之日第二日起算,也就是从10月14日起算。因此在10月24日,案件上诉期限尚未届满,朱某有权撤回上诉。市人民法院可以待一审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中的问题予以纠正。故A正确。

第7题:

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起诉

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

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BD
[考点]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赔偿
[解析]选项AB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本案中,罗某受朱某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保护罗某,却未采取任何措施。虽然朱某现已被刑事拘留,但是并不因此表明公安机关在此前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履行了对罗某的保护职责。罗某对公安机关的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A错误。另外,判决种类中并没有“判决驳回起诉”,《行诉解释》第32、44条都规定了驳回起诉的情形.但是均为“裁定驳回起诉”。对于法院来说,公民起诉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所以如果要驳回,利用的是“裁定”,而一旦进入实体审理,裁判种类将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据此也可将选项A排除。简言之,“驳回诉讼请求用判决,驳回起诉用裁定”。
《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但因为朱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所以应该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选项B正确。
关于C项,根《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行政相对人只有在人身权遭到严重侵害时,国家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罗某只是受到了朱某的威胁,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为并未导致其人身权遭到损害。更谈不上严重损害,所以罗某无权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当然也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所以选项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错误。
关于D项,《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既然罗某没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失,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便予法无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故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本题在事实方面是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融合,在法律方面是行政诉讼判决种类与行政赔偿的结合。其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在于精神损害是否能请求国家赔偿,根据上述分析,新《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有限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人身权损害的,国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的人身权损害国家不承担该责任。

第8题:

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市公安局执行。本案经一审法院审判后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过重,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杨某不服申请再审,后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为无罪,而此时杨某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杨某欲要求刑事赔偿,以下何机关应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审法院

D.二审法院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为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应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即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9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先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又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7月4日,市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后,市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负有赔偿义务的是( )。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案例中批准逮捕的机关为市检察院,故B项正确。

第10题:

胡某涉嫌抢劫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某之妻丁某经胡某同意,提起上诉,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宣告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胡某被释放后,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2014年9月19日,丁某口头请求某市中级法院赔偿。某市中级法院决定不予赔偿。下列选项依法可以作为乙市中级法院决定不赔的理由是:

A.赔偿申请不是由胡某提出的
B.丁某是口头提出赔偿请求的
C.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某市中级法院
D.丁某提出赔偿请求已过时效

答案:D
解析:
胡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其配偶为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胡某提出赔偿请求,故A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故B项排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市中级法院。排除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丁某应当自2011年8月13日知道逮捕行为侵害胡某权益,故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从该日计算,到2013年8月13日截止。2014年9月19日,丁某申请赔偿,已经超出时效,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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