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韩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韩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韩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匡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2题:
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
(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
(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第3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4题:
第5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C 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D 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诉意见318、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319、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6题:
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外国判决已经生效;
(2)该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3)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第7题:
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不存在该条关于但书内容的规定,应按一般情况处理,即不予承认。
第8题: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BCD
解析: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即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