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多选题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法国法院的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A法国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B法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C法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D法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题目
多选题
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法国法院的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
A

法国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B

法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

法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

D

法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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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参考答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
(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
(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第2题:

共用题干

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法国法院的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A、法国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B、法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法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
D、法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第3题: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BCD

  解析: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即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第4题:

我国法院判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简述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1)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备合格的管辖权;
(2)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3)外国法院的判决已生效;
(4)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合法;
(5)外国法院判决不与内国法院就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同一争议所作的判决相冲突;
(6)外国法院适用了请求国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这种条件只是为少数国家的法律所规定);
(7)存在互惠关系;
(8)不得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第6题:

根据上述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当事人可以什么理由请求英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参考答案:

中方当事人可以未按照《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规定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我国虽然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但在加入该《公约》的时候作了保留,我国通常只接受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方式,而不接受非正式送达。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送达方式,排除以传真的方式送达的。因此,意大利法院以传真方式向我国境内的诉讼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违背了《公约》特别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无效的送达。因此而作出的缺席判决,因为没有赋予败诉当事人以合理的机会和充分的时间进行辩解,而违反程序公正原则,因此,英国法院理应不承认意大利法院的判决。
司法协助请求的执行。主要有三种方式:
(1)正式送达,即被请求国中央机关按照其国内法规定的在国内诉讼中对在其境内的人员送达文书的方法自行送达该文书,或安排经由一适当机构使之得以送达。(2)特定方式送达,即文书可按请求方要求采用的特定方式送达,但不得与被请求国的法律抵触。(3)非正式递交,即在被送达人自愿接收时向其送达而不必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的有关译文等形式上的要求。在被送达人拒绝时再改用正式送达。中国只规定有正式送达和特定送达,未规定非正式送达。有双边条约的则按双边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7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____外 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2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 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则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ABD 正确。

第8题:

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


参考答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和第268条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外国判决已经生效;
(2)该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3)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第9题:

简述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外国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要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既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也可由对方法院基于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向我方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2)此种判决和裁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判决国法院有合格管辖权,判决本身合法,审判程序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共秩序等。
(3)对于需要得到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不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共同受约束的国际条约或互惠进行审查。
(4)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既不对其作实性的审查,也不需要申请人就原判决的执行重新提起一个诉讼,只需根据以上条件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执行条件时,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然后交付执行。
(5)如双方既五条约也无互惠关系存在,则需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待作出判决后,依执行内国判决同样的程序执行。

第10题:

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裁决尚未生效;
(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
(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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