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单选题甲地注册的建设单位与乙地注册的施工企业在丙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所在地为丁地,若发生纠纷,向丙地法院起诉。则该合同确定诉讼管辖的标准为( )。*A 原告住所地B 被告住所地C 合同签订地D 合同履行地

题目
单选题
甲地注册的建设单位与乙地注册的施工企业在丙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所在地为丁地,若发生纠纷,向丙地法院起诉。则该合同确定诉讼管辖的标准为( )。*
A

原告住所地

B

被告住所地

C

合同签订地

D

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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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丙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商定将来若发生纠纷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A.甲所在地 B.工程所在地 C.丙所在地 D.合同签订地 E.甲的贷款银行所在地


正确答案:ABCD

第2题:

甲地的泰星公司与乙地的金鑫公司在丙地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丁地。履行期限届满后,金鑫公司在丁地交付了部分货物,而后在戊地交付了其余货物。由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泰星公司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泰星公司除可向乙地人民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 )提起诉讼。

A.甲地人民法院

B.丙地人民法院

C.丁地人民法院

D.戊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考查的知识点是因合同履行所致纠纷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为乙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丁地。因此,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甲地的A公司与乙地的B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其签订地点为丙地,A公司与B公司在丁地完成合同签章,则此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第4题: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些法院?()

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
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
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
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第5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6题: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14.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7题:

甲地A公司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到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民法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诉讼意见》第19条规定:

第8题:

甲地A公司和乙地B公司在丙地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B公司在丁地向A公司交货。后B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A公司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该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情形。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由乙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丁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丙地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丁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向丁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乙公司认为仲裁协议应归于无效,遂请求法院裁决。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甲地中级人民法院
B:乙地中级人民法院
C:丙地中级人民法院
D:丁地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本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10题: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问题的处理。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军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所以由原户籍所在地甲地法院管辖。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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