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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地注册的建设单位与在乙地注册的施工单位在丙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项目所在地为丁地,若发生争议,向丙地法院起诉。则该合同争议解决地的原则为()。A、原告住所地B、被告住所地C、合同签订地D、合同履行地

题目
甲地注册的建设单位与在乙地注册的施工单位在丙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项目所在地为丁地,若发生争议,向丙地法院起诉。则该合同争议解决地的原则为()。

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地
D、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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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拟通过督促程序要回这2000元,遂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乙的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乙

D.分住在上海市三个区的甲乙丙三人合伙进行经营,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AB
根据《民诉意见》第27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做法错误。《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因此8错误。该意见第3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正确。该意见第l7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D正确。

第2题:

甲地的泰星公司与乙地的金鑫公司在丙地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丁地。履行期限届满后,金鑫公司在丁地交付了部分货物,而后在戊地交付了其余货物。由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泰星公司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泰星公司除可向乙地人民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 )提起诉讼。

A.甲地人民法院

B.丙地人民法院

C.丁地人民法院

D.戊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考查的知识点是因合同履行所致纠纷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住所地为乙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丁地。因此,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甲地的A公司与乙地的B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其签订地点为丙地,A公司与B公司在丁地完成合同签章,则此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第4题: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拟通过督促程序要回这2000元,遂向自己所在住所地的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予以受理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丁
D:分住在上海市三个区的甲乙丙三人合伙进行经营,该合伙没有注册登记,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做法错误。《民诉法解释》第31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项正确。在C项中,丙地法院虽然是财产保全法院,但依法没有管辖权,所以甲应当向被告丁的住所地,即乙地法院起诉,所以,C项符合题意。《民诉法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D项不合题意。@##

第5题: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丙地或下列哪些法院?()

A:甲地法院或乙地法院
B:乙地法院或戊地法院
C:戊地法院或丁地法院
D:丁地法院或甲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因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地是运输目的地,乙地是运输始发地,故本题选项为A项。

第6题: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订立服装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送货.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A公司将货物由丙地运至B公司指定的丁地.后双方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欲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14.AD[解析]本题考查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的购销合同采用送货方式履行,因此应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被告住所地即甲地法院和货物送达地丁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7题:

甲地的甲公司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甲租用乙的推土机一辆,合同签订地在丙地。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地。但甲公司后来因业务改变,将推土机放在戊地使用。后来由于甲公司拒付租金,乙公司欲起诉,可以向()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E:戊地法院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8题:

位于甲地的甲加工厂与位与乙地乙单位在丙地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甲在其设在丁地的加工分厂为乙加工一台设备,合同还约定,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后,经乙同意,改由甲设在戊地的分厂实际完成了该设备的。该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存在质量问题,给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乙单位决定向法院起诉,乙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丁地法院

D.戊地法院


正确答案:AD

第9题: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问题的处理。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军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所以由原户籍所在地甲地法院管辖。故本题选A。

第10题:

(2011年)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时,合同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状态,合同相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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