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车统-26:本单据为检修车向修理工厂、车辆段检修车间及站修作业场所在()回送的依据。
第2题:
列检作业场发现()可以摘车送站修作业场或车辆段施修。
第3题:
A.质量
B.安全
C.稳定
D.运用
第4题:
本级站修作业场对不具备检修能力的故障铁路货车,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回送至有相应检修能力的()作业场。
第5题:
所在站区无站修作业场的列检作业场,发现符合摘车修的故障,可送()进行整修。
第6题:
典型故障入站修作业场临修的,站修作业场要在铁路货车修竣后,及时将相应的修理信息和换上配件的制造及检修标记信息,自典型故障发现之日起()内反馈至发现的列检作业场,在《典型故障登记簿》中记录。
第7题:
货车运用作业场对符合摘车临修的铁路货车故障应扣入()作业场进行修理。
第8题:
对符合摘车临修的铁路货车故障应扣入站修作业场进行()。
第9题:
回送车进入站修作业场后,站修作业场应与负责处理铁路货车故障的货车运用车间或列检作业场()相关信息。
第10题:
列检作业场发现需要摘车临修的故障,经鉴定不能安全运行至站修作业场的,应摘车送临时整修线路进行整修,整修后应按规定办理回送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回送安全责任。